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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午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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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了很久,直到江潇潇感觉自己快要饿晕时,沈秋歌才从柴房里探出头,朝几人喊道:“洗手,吃饭。”

早就被饭香馋得头晕眼花的几个人当即丢下手里的活跑去洗手。

江潇潇自从吃了那块肉后就一直在摸鱼,魂不守舍,本来效率就低,后来效率更低。

尽管如此,坐上桌时她的手还是疼得发抖,使不上力气。

午饭是标准的三菜一汤——麻辣兔丁,炒青菜,土豆丝,以及蛋花汤。

刚才,沈夏尧捡到个鸡蛋,还没捂热乎,就进了锅。此刻他踮脚看着那碗有绿有黄的鸡蛋汤,又馋又难过。

那个蛋,本来他是要拿去问问沈秋歌怎么才能孵出小鸡的。

沈秋歌会错了意,看见他捧着个鸡蛋过来,以为他是想午饭吃这个,接过磕一下,打进了汤里。

沈夏尧当时就想哭,但不敢。

现在越看越难过。

江潇潇盯着菜看得眼睛发直,实在不明白,只是简简单单的菜,为什么屠夫姑娘能把它们炒得那么好看,还那么香。

特别是那盘有绿有红有黄的菜,切成细丝,冒着热气,油亮光泽。

“大小姐吃饭用眼睛吗?”沈秋歌调侃着,将米饭递过去,“我个人认为,用眼睛吃不出味道。”

江潇潇小脸一红,双手捧过碗,肚子咕噜噜叫个不停,但并不动筷。

直到沈秋歌也坐下来,大家都齐活了,她还是没动。

沈秋歌指指碗,示意她可以开始吃饭,“你不饿吗?”

“不用等伯父伯母吗?”江潇潇有些意外。

话一出口,氛围突变,三个孩子齐齐低下了头。

“伯父伯母没了。”沈秋歌语气平淡,夹个辣椒嚼起来,“这家就我们四个。哦,现在还多个你。”

江潇潇一顿,连忙道歉,“对......对不起,我不该说的......”

沈秋歌把几个弟弟妹妹的头挨个拍了拍,“没事,初来乍到,我忘跟你说了,是我的问题。你们几个,别想了,好好吃饭吧,总得活着嘛,肚子填不饱怎么活。”

两个小的悄悄抹眼泪。

江潇潇愧疚极了,又不懂该说点什么才能缓解几人的难过。

跟亲人永别的滋味她没有体会,但能想象到。

望向对面波澜不惊吃着饭的沈秋歌,她升起了无边的敬意。

屠夫姑娘真的是厉害又坚强。

“好了,都抬头吃饭,多的也别想,咱姐弟几个还活得好好的呢。把日子过好,爹娘泉下有知,也会开心的。”沈秋歌扒了口饭,“吃了饭,下午我们进山。”

三个孩子都是早早懂事的人,年纪最小的沈夏尧也明白死就是永远回不来。

听闻爹娘去世时,最初也最猛烈的悲伤就像大火烧灼身心,而他们从灰烬里走了出来。

毕竟还活着,日子总得一天天过。

沈冬铭给弟弟妹妹夹了菜,望望沈秋歌,低头吃饭。

之前的日子是看不到头的悲苦,但这个姐姐,却像一道从天而降的曙光。

生活有了盼头,当然不该沉浸在过往的伤痛中。

他比两个弟弟妹妹更早经历过失去亲人,背井离乡的痛苦,也更容易走出阴影,很快就调整好了情绪。

江潇潇想转移话题,夹了一筷红黄绿的菜,放到碗里,好奇地问道:“沈姑娘,这是什么呀?”

“土豆,从林子里扒回来的,你尝尝。”沈秋歌简单应答。

家里没人的好处之一就是好糊弄,她从商城里买的菜大大咧咧放在柴房,完全不怕弟弟妹妹问。

沈冬铭知道她奇怪,看见这些东西就算疑惑也不会说什么,顶多认为她是妖怪,东西都是她变出来的。

两个稍小的弟弟妹妹也好骗,随口一说他们就信。

至于对面的大小姐,更是无所谓。

从某些方面来说,大小姐的见识还没八岁的沈春霖广,相当好骗。

江潇潇带着好奇尝了尝土豆丝,结果一吃就没能停下来,大家闺秀的饭桌教养也逐渐消失。

沈秋歌挑眉,看着原以为吃不了辣的弟弟妹妹将筷子伸到面前这盘麻辣兔丁里。

结果沈春霖和沈夏尧没多大会儿就跑出去喝水了。

她哈哈一笑,在沈冬铭惊讶的眼光中吃了个炸得脆脆的干辣椒。

一不小心,江潇潇就吃撑了。

饿了太久,这顿她一个人吃了整碗米饭和半碗土豆丝,青菜和兔肉也吃了不少,喝掉半碗汤。

饭后,她悄悄摸了摸自己的肚皮,无比满足。

早晨她还以为以后的日子饭都没得吃,只能喝粥,啃没有馅儿的白面坨坨——话本上是这么说的。

现在她更佩服沈秋歌了。

屠夫姑娘年纪轻轻却这样坚强,还会杀猪,会做好吃的饭。这放在话本里,肯定特别招人喜欢。

别人喜不喜欢倒是说不准,但是她很喜欢。

“大小姐,你过来。”沈秋歌招招手,把江潇潇喊到了房间。

“我要做什么?”江潇潇睁着大眼睛看沈秋歌。

“......”

沈秋歌只觉得她的眼里,有一种清澈的愚蠢。

在告诉了江潇潇裤子不是这么穿的,并示范一遍后,江潇潇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呀!我明白了!”

“......”沈秋歌转过头去。

更蠢了。

穿好裤子,沈秋歌又给江潇潇简单扎了个马尾,一边梳头发一边感慨这发量这发质,真是羡煞旁人。

由于没有镜子,江潇潇也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模样,但是脑壳上有种无法言说的感觉。

以往发髻的重量没有了,不压脑壳,取而代之的是总觉得有人揪着她头发往下拽。

她拍拍脸,甩甩脑袋,攥紧拳头,目光坚定,心里反复告诫自己,一定要努力适应现在的生活。

沈秋歌看见她莫名其妙的举动,没说什么,只咂咂嘴。

或许大小姐也没自己想的那么娇气。

休息了半个小时,沈秋歌拎起背篓,“春霖夏尧,走了。”

听到姐姐的呼唤,两个孩子小跑出来,拿起各自的工具跟着。

“大小姐,你也一起。”沈秋歌指了指地上的竹篮,“走吧,我们家不养闲人,你就当历练历练了。”

这话说出来,她是有点心虚的。

哪有人收了钱,还跟金主说别吃白饭,来帮忙干活的。

也就是大小姐实在不聪明。

但沈春霖那天说的情况也值得重视,把大小姐一个人留在家不太安全。万一有人翻墙进来偷东西,东西丢了事小,主要是会吓到大小姐。

哪怕给她套个盾,身体不会受到伤害,心理惊吓总会有的。

而且大小姐这姿色,难免被豺狼虎豹盯上,更不安全。

“嗯嗯!”江潇潇捡起竹篮,不懂怎么挎,只会拎着。

哪怕沈秋歌不说,她也打算主动跟着去。

好奇是一回事,除此外,这个家庭实在太可怜了,她也想尽力帮帮忙,不管做什么。

五人走在崎岖蜿蜒的山路上,江潇潇连连感叹风景漂亮。

感叹了没多久,叹不动了。

“这就不行了啊,路才走到一半呢。”沈秋歌毫不留情笑出声,“话说,大小姐体格这么差,是怎么跑到那片山林里的?”

“我......我......”江潇潇扶着石头大喘气,“我不知道......”

她当时在山林里非常害怕,只觉得必须要向某个方向一直跑,跑出山林,才有活下来的机会。求生欲的驱使下,再累也没法产生累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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