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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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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我的闺蜜从祖国那端飞来了爱丁堡找我,我陪她在这游玩了一周的时间。

这次我不再像是从前那次的窘迫,我有条不絮的替她安排好了行程准备了所有规划,她到达的那一晚上,我们一起躺在宿舍的床上,挑选着接下来几天的路程。

久未相见从来没有磨灭我们之间的感情,只需要一面,我们很快就回到了过去的相处状态,我陪她慢慢的逛爱丁堡大学,从亚瑟王座到爱丁堡城堡,从王子街花园到卡尔顿山,一起坐在圣吉尔斯大教堂,在庄重的教堂里,在斑驳的琉璃窗边做许愿的千纸鹤。

她在街头会自然的挽上我的手,倒是我,有些久违的不熟悉,又被她笑说,看来我是真的长大了呀,以前最爱各种亲昵互动的人明明是我。

我有点不好意思,又听她继续说其他事情,说着说着,竟问起了夏洛克。

你原来舍得远离你的“诺丁山”啊,她调侃着我。

可惜这次她没能看见我眼底有些少女心思的移开目光,我只是大方的看着她,摇了摇头,说你别乱说啦。

我们只是好朋友。

*

大学前几年我都没回家,直到后面慢慢有了些时间和私房钱,才开始每年回去一次,但是那么长的一段时间里,原来还会有人先忍不住寂寞,自己先奔赴向我。

我从小学就认识的最好的闺蜜自己打工存了几个暑假的钱,要飞来英国找我玩。

说起我这边,其实在伦敦没什么特别交好的朋友,除了同课程的同学,几个同乡一起逛街的女孩子会比较熟些,但也没有天天联系那种,倒是还有在我生活里被画成最重点的夏洛克,但怎么看怎么都觉得他并不是传统意义上能归类到好朋友的范畴里,尽管我依旧把他当作来伦敦后最好的朋友。

“我这周应该都要出去,没什么时间。”我说,咬着买回来的炸鱼薯条,因为回忆而带上笑容,“她是我最好的朋友了,我们从小学就认识了。”

夏洛克手里也捧着炸鱼薯条,这一家是大侦探发现的路边小吃,竟意外的比所有连锁店还要美味,是探案结束都要绕远路去买的好吃。

他整理了下衣襟,瞥我一眼,很不以为然的样子。

闺蜜难得山长水远的来找我,于是我为了打扮的很漂亮去找她,在她到达之前还和郝德森太太久违的去商场来了次大采购。

去接她那一天我早早就画好了妆打扮好,下楼吃早餐的时候郝德森太太毫不保留自己的赞美,我坐在桌旁边吃边和她聊眉毛应该怎么画或者眼影是哪家的新款。

“这个妆怎么样,郝德森太太?”

“这个颜色非常适合你,这多可爱呀!”

“美这个概念完全基于儿时的印象、影响和榜样,不同人的审美观念差异体现在每个人不同的生活环境家庭背景社会之间,我不认为你这……”

夏洛克打断了我们的对话,风一样的穿着他的睡袍从身后路过,看了我一眼又话锋一转,“你带了隐形眼镜,你从来都不带隐形眼镜。”

“我带的,平时不带而已。”

“你平时也不化妆。”

“因为平时都没有需要化妆的场合,我和你出去都没怎么见到多少活的人吧。”

“……”

我平日里都随意惯了,也不怎么打扮,自从夏洛克能一眼看出我前几晚偷吃了蛋糕胖了几磅又准确说出我的三围和我网购了衣服———那可是内衣,但他依旧随意的看我几眼就告诉我买错码数了之后,我真的已经佛系了,还有什么好遮掩的呢。

主要是我觉得夏洛克根本就不在意这些好不好,如果他的骷髅先生能走动我想也用不上我了。

我边和夏洛克说着话,手指一刻没停的回着信息,可积极了,时不时地看一眼又自顾自的笑了,看起来很开心。

夏洛克就不开心了,但我们都习惯了,因为他也不是第一次这样情绪来的莫名其妙———他经常会不开心,例如没有案子的无聊时刻,他甚至会因为冰箱里没吃的而对着冰箱自由搏击———总之他一翻身整个人和沙发靠背面对面,留个孤傲的身影给我们。

见到面后我没忍住就在街头抱住了我的闺蜜,久别重逢的感觉真的不要太好。

最有趣的是,我以为在伦敦呆了那么多年了,所以完全没有想到要做攻略这一说,结果闺蜜把提前找好的路线图放我面前,反而我自己都傻眼了。

我发现很多攻略上的有名地方我自己都没去过,有的去过又想不起怎么走,这么一说,我好像平时除了学校就是跟着夏洛克外出,宿舍、课室和贝克街三点一线的,去外面要不就是出租车要不就是跟着人型导航的夏洛克。

闺蜜一转攻势,带着我去来了场迟到的游客之旅。

哪里好玩我是不知道,但哪里发生过命案我倒是清楚,每到一个熟悉的场景,我还挺兴奋的告诉我闺蜜曾经和夏洛克在这解决了什么案件,眼看着小姑娘一脸震惊都逐渐接受。

上那辆她提前约好可以吃午饭的双层巴士是,还反客为主问我,“这呢,死过人吗?”,把跟在身后的老人家吓一跳。

虽然边吃边抖,但还是挺有意思的,我们坐在车上慢吞吞的游览着伦敦,天气很好,难得的晴天,透过玻璃窗看外面的街道和蓝天白云,久违的惬意让我快要怀疑起这还是那个和夏洛克街头小巷乱窜的危情四起的伦敦吗。

我闺蜜当然知道夏洛克,我出国后保持的联系里她可是首当其冲在置顶的,她和我的对话里十句有九句在问起这个神奇的侦探,我以为她可能还会想见见他,但她只是意味深长的对我嘻嘻笑。

我和她玩了一路吐槽了一路,从伦敦的路乱七八糟到这边没外卖没快递慢的要死又巨贵;从出租车也贵我无敌怀念滴滴打车到英国的自来水让我总我觉得要秃头;从刚来的时候我每天都有半小时在找课室到教室在六楼可楼梯停在五楼,还有每天都要推开无数个门……

我们去了诺丁山,是因为同名的那部电影,还是我安利给闺蜜看的,我们打卡了电影里的名场面。

我和夏洛克来过这里,是为了来死者生前最后去过的地方实地考察,也经过了现在经过的路,可我说出这句台词的时候,只换来了大侦探不解且丝毫不感兴趣冷漠的一眼。

但我现在和闺蜜对视一眼,两人异口同声的。

“I'm just a girl,standing in front of a boy,asking him to love her。”

(我只不过是一个女孩,站在心爱的男孩的面前,需要他爱我的一个女孩。)

夕阳下我们的笑声络绎不绝。

我们去了海德公园,玩了里面的游戏项目,坐了落日飞车,景色很美就是有点冷,闺蜜差点没因为拍照把手机扔了出去。

我对游戏项目其实没有特别热衷,于是做出了那天最错误的选择,因为闺蜜说来都来了,最后又去玩了一个叫snow jat的游戏机。

真的差点没把脑浆都给摇匀,我们还是互相搀扶着下来的。

谁能想到,这样状态的我们依旧身残志坚的坚持去看了magic mike,还是我闺蜜定的票,一晚上可没把我一次再一次震惊到。

我打算下次郝德森太太生日也带她来看看,哎嘿嘿。

她回国前的最后一天,我陪她去附近的商场里采购些东西带回国。

她这么和我说时间快的时候,我这么回她,“时间密度大是因为经历了多少事情,就是你在相同的单位的时间内,经历了多少事情,经历的越多,密度越大,因为我们这几天每天都很多节目呀。”

她有些若有所思的看着我笑,没说话,我习惯性亲昵的挽着她的手,两人笑闹着歪在一起。

我其实挺喜欢熟人间这种不经意的小肢体接触,渴望拥抱很正常,理由也很简单,因为我们是人,而心脏是一块敏感的肌肉。

来留学以后我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在和自我和解的漩涡里,礼貌的拒绝着陌生人的靠近,内心又无望般渴望着有人能拥抱自己,而这必须先是灵魂与精神,再到身体。

郝德森太太也会让我挽着手,我们去买菜的时候,逛商场的时候,东西不多的话我会像在国内和外婆去逛街一样挽着这位老太太,我的心会在这短暂的接触里一次次梦见异国他乡的亲人。

那么夏洛克呢?

哦不用问,他连普通人的生活都接受不了,更别说什么接触了,侦探先生厌恶一切与人类有关的肢体接触。

不过有一次,我记得,因为那晚我在写论文,是很重要的考试,我也忘了为什么会踩着点来赶作业了,总之离提交不到十分钟的时候我完成了,我以为保存了,就退出检查。

结果再打开的时候所有做好的东西都不见了。

我的哀嚎声在夜晚穿破了云霄,郝德森太太都上来敲门问我怎么回事,其中细节我已经难以记起来,唯一记得我像死灰一样抱着电脑时,夏洛克出现了。

他在倒计时的时间里帮我找了回来,我有惊无险的提交了作业。

我从未有如此的激动,我看着他就像看见了小说里最后登场逆光而来的救世主,我激动的跳起来冲上去就抱了他,抱完他又抱郝德森太太,抱完郝德森太太又想回过头抱他,可没有再成功第二次,夏洛克已经迅速离开了几米远了,看怪物一样看着我。

拥抱的瞬间太过于囫囵吞枣,只模糊记得他被抱着时僵硬的像个仙人掌,双手无处安置般。

我和闺蜜找了一间很好看的咖啡厅坐下来休息,我们并排坐着贴着肩膀,因为我们正分享着同一个耳机,初中的时候我们就爱这样。

耳机里是久违响起的我初中时最爱的歌单,我有些惊喜,又觉得说不出的感触。

我在歌声里和她聊到未来。

三月份的伦敦依旧很冷,我看着玻璃窗外路人行色匆匆,各色肤色的人在我的面前路过,耳机里播放着的是刻在记忆里般清晰的中文语调。

食物是不是会随着日月的流逝而逐渐失去它们的僵硬的特性,就连同我的□□现在也任凭窗外冰冷的光亮照透,而我的脊梁也如同靠近了烛火的蜡一样柔软……我总是梦想,梦想,又从不敢相信。

我以前总是做些按部就班的事情,可跟着夏洛克久了,虽然我知道永远无法达到他的高度,也没有往这方面妄想,但又后知后觉的,发现就算是普通人也会想要在一生里为自己热烈的活一次,哪怕就是一个选择。

我想要考我最爱的文学专业,去爱丁堡———这是个未曾和任何人提起过的事情,除了和我一起填志愿时的闺蜜知道,连我父母都不知道。

当初高考毕业的时候我就曾经投过简历,但很可惜没有通过,我以为那就是我人生不变的一个遗憾了。

但来到伦敦后,遇见了那么多人见过了那么多事情,我开始第一次的意识到,是不是尽管是平凡的普通人……但我也可以有很多个未知的未来和选择?

我和她一起哼着熟悉的歌词,我提起我已经很久没有听过这首歌了,歌曲其实已经下载在了我的随身听里,可是就很少拿出来。

我以前非常钟情于戴着耳机听歌,去哪都要带着耳机的不好习惯在来伦敦之后就成功戒掉了,大概是越来越多歌都没有权限或者是街头的治安根本不允许我带耳机。

其实偶尔我也会想起来听的,在一些空余的时间里,在一些安全的环境里,比如在221b,比如在夏洛克身边。

不同于郝德森太太那些狂野的重金属摇滚,我总爱听些自己以往听的抒情老歌,不怎么愿意去听新的歌曲,只是将老歌循环的听。

有的时候戴着耳机听得入迷,我就直接隔着音乐去听夏洛克说话,一次,两次,直到第三次。

我听着敲动心跳的乐章,歌词随着男声哼唱,我回过头,连221b的一切都随着音乐开始变得温柔,我看着夏洛克从沙发那端起身,朝我走来。

我没有夏洛克的天才洞察力,就像我很大方的承认自己很多时候只是在看,却不会去观察和思考,我不能从一个人的手看出他是花匠,也不能从他的衣服看出他的身世如何。

但我很喜欢这种没有意义的漫无目的的看。

我的目光落在他走动时扬起的衣摆,深色的衬衫,瘦削的下颌线,抿起的薄唇线条,最后到那双看向我的灰蓝色眼睛。

我看着他,也不知道看着他干什么,为什么要看着他,就只是单纯的看着他。

音符的世界里我放任了自己的目光肆意了不到一分钟,然后这人就很不礼貌的在和我说话的时候走到我面前将我的耳机线扯了下来。

耳边音乐突然消失,我就像被人从梦幻的世界里推下了悬崖,被迫的回到了冷酷的现实里,有些恍若隔世。

他不让我带着耳机和他说话。

夏洛克说,说什么我听着音乐,会刺激我变得多愁善感什么的,而且在不是我自己的本意的前提下。

说音乐对情绪产生的影响,音乐与大脑的多个区域有着密切联系,其中许多与情绪触发过程相关:比如创造愉悦情绪的音乐;能点亮中脑边缘通路、杏仁核以及海马体,分别是刺激多巴胺分泌,调节依恋关系的情绪……

还说,音乐在某种程度上,是能让人在安全环境被激发吊桥效应的诱因,是罪魁祸首。

他一向知道很多我们不知道的事情,我也不会左耳进右耳出,我都会认真的去听他在讲什么,他这么说的时候一开始我还有些茫然,现在也依旧觉得。

但他叫我“停下”,我就会停下,不管停下的是什么,我总是如此的相信他。

目送闺蜜上机之后,我回到了221b。

香味很快在二楼蔓延开,郝德森太太上来时,我给她送了些我妈妈让闺蜜帮忙带过来的特产,“你要吃些吗郝德森太太,是我闺蜜买的,说下次有机会一定会来拜访下你们。”

身后已经吃了一块麦芽糖又伸出手去拿的夏洛克不知道为什么像猫儿应激一样,又一下飞速的远离了厨房。

我和郝德森太太对视一眼,无奈的笑了。

我在哼着歌,闺蜜给我听完后勾起了我的瘾,我不自觉的在哼唱着,边收拾东西,完全没注意夏洛克去而又返。

太过安静,以至于夏洛克突然出声我才发现他原来还在,“你在唱什么?”

“我?没什么,是首我家乡那边的,嗯中文歌。”我说着,简单的唱了几句,想到什么,“我记得它的配乐有小提琴版本的,夏洛克或许有机会你能拉给我听听?”

但这没有换来侦探先生的回应,他不知道什么时候从沙发上又来到了客厅外,他靠在客厅厨房那边的墙上,一声不吭的盯着我。

我没当真,只是开玩笑,可尽管夏洛克应该听不懂我唱的中文,我还是从哼着歌词逐渐变回了只是旋律,手下没注意到自己把新买的订书机塞到了冰箱里。

【8】

圣诞节过后,同乡的群里有人问起大家的返乡时间,但我习惯了自己踏上归程,只是看了会热闹就移开了目光。

我每年都会回家过年,除了刚开始来到英国忙得没回去,其余时间我都会想尽办法不在一年一次的返乡时候失约。

但今年我不回去了,因为临近毕业季,这次的毕业可比几年前的本科毕业还要重要,我打算全身心的完成最后的毕业论文。

刚过完圣诞节没多久,又是一年跨年时间。

久违的一个人的跨年,就像久违的一个人过生日,没多少人知道我的生日就在每年的跨年这一天之后,在新一年的第一天。

我突然的心血来潮,在凌晨时分到达前爬起床,离开宿舍,一个人往卡尔顿山走去。

我想起在刚刚来到爱丁堡大学的的时候,那时候不止我一个人,还有几个带头爱热闹的同学,她们拉着我来蹲守传闻里会出现的极光。

我们断断续续坚持了几个月才终于瞥见了并不明显的极光,但那是我第一次在爱丁堡看到了极光,那道淡淡的绿光让我很是欣喜,就连初来乍到新环境的不安也被抹去了。

我知道夏洛克对天文这些东西理解为0且非常不在意,但我还是拍了照片,发给了夏洛克,说“看,是极光。”

夏洛克没有回我,我知道那不是时间问题,尽管已经是凌晨时间,但我知道他一向24小时都关注着手机信息,不可能看不见。

我知道他为什么不回我,因为刚来爱丁堡的第一学年开始的时候忙的要死,我本来说好会定时给郝德森太太和夏洛克寄礼物,结果没时间就拖延了,到了后面我临急抱佛脚直接给夏洛克寄了学校的纪念品———爱丁堡大学的周边外套,很敷衍,而且还不知道夏洛克尺码买小了。

这次我自己一个人突发奇想的来到了卡尔顿山,但上山之后我还看见几个或许也是收到消息来蹲极光的人。

风挺大的,但吹不走年轻人们的热情,我没有参与进他们的热闹里,只是裹紧了自己的围巾。

天际边没有星星,我认真的寻找了一会依旧无功而返,但不远处城市和街道亮着的金色灯光蔓延成一片又一片的海洋,我站在的山上没有光,于是目光被温暖的金色吸引。

我并没有期待着能见到极光,我从来不算运气特别好的那种,只不过这个夜晚我突然的想要走出来,走出来,也不知道要走到哪里去。

但就像无心插柳柳成荫,这次朋友圈里大家群发的信息竟然神奇的降临了,我听见有人的惊呼响起,回过头,于是看见了天际无声浮现的一抹绿色。

我没有了第一次见到极光的激动,但依旧为大自然鬼斧神工的景象而感动,我和第一次一样,掏出了手机,拍了下来。

一如往常的我依旧将自己看见的美好景色分享了出去,尽管我知道不会受到对方的回复,但我依旧想要发给他。

发了信息后我将手机放回口袋,无声的注视着远处的绿色极光,又将塞到口袋里取暖的手伸了出来,虔诚的在身前合十。

我其实并不太相信神佛,在家里的时候也会拜神,但多数是长辈们要求的,出国之后少了很多这种的场景,但在某些特殊的场合,比如现在,在极光下马上迎来零点的时候。

我对着极光,踩着倒计时的时间,许下我的生日愿望,我的愿望平凡无奇,其中有一个每年都一样。

我衷心的希望,祝我们的侦探先生永远开心,永远平安。

*

回家前的准备,除了行李的收拾,我还有自己的一套。

俗话说辛辛苦苦又一年,难得回家一趟,我每年新年回家过年前都要先提前给自己整个过年三件套:俗称美发美甲和美美的新衣服。

年关将至,这是每年里最快乐的时光,但几家欢喜几家愁,大概是因为过年的时候连罪犯们都暂时歇息了,无聊的夏洛克在欢喜的人群里就更加的突兀。

身边熟悉的友人们都知道我会在过年的时候回中国去,如果见到面他们总会友好地献上祝福,而且就连雷斯垂德也会夸赞我的新头发,茉莉还问我美甲在哪做的,可夏洛克明明是最早留意到一切的却从不会留下一两句友好的话。

他只会瘫在那百无聊赖的分析我在回来的路上在地铁摸了几只狗几只猫。

他说话的时候,手就耷拉在沙发外面,我的目光很多时候比起他大声音会更快的被他的手吸引走了目光。

夏洛克的手很好看,我想如果是手控的话没有多少人可以抵挡。

我的手还没有夏洛克一半大,曾经有案子需要对比,他就用我的手去做对比,他将手指伸长,和我的贴在一起,毫无迤逦气氛,我只震惊为什么有人的手那么修长好看。

侦探先生并没有这个意识,但只要是夸赞他的,他都会隐约有些得意的统统收下。

尽管回到大洋彼岸的祖国,我依旧没有停下和夏洛克的交流,我是指发下短信什么的,因为每次这段时间里如果我因为多姿多彩的过年生活怠慢了侦探先生,回去之后总会有各种烦恼等着我。

我会和他分享每天发生的有趣事情,尽管每年的流程都是差不多,但我依旧很喜欢这个节日,陪在家人们身边。

有时候时间安排的美满我也会忘记给他发信息,但睡觉前我总会记得和他说句晚安,打卡似的。

这人偶尔会回回我,经常性已读不回,但我知道他都看到的。

有意思的是有天和老家的朋友出去玩,晚上住在别人家里,几个女孩子聊着天聊着聊着就忘记了时间,结果夜深了,我的手机却突然响起短信提示音。

我聊天聊到都忘记手机放在哪里了,找了一通,点开。

11:59分,来自英国伦敦,来自S.H的短信:晚安呢?

我差点没笑的从床上滚下去了。

甚至会有些奇怪的借口催我回去,“我父母来了你要陪她们去看音乐剧,你答应过的。”之类的。

过年的时候做年夜饭,我开开心心的打了视频给他看,结果他就只是开头出现了一秒后人就没出现在镜头,将手机杵在桌子上,我准备开始吃饭的时候听见郝德森太太的声音,正茫然的问夏洛克一直站在门口偷看什么。

我想起之前也教过郝德森太太做中式饺子,那时候夏洛克没有案子就在旁边看热闹,其实就是边看边讨人嫌的说些什么,几个人围着桌子忙活,我很喜欢这样的时刻。

尽管每年我只会离开伦敦一次,但逐渐的每年我回家的时间莫名地延长,从三四天变成一周,两周,直到最近一次过年我将近半个月还不肯离开家乡的怀抱。

我以为夏洛克表达不满的表示会有一千种一万种高深莫测的方法,但谁能想到他用了最为简单粗暴的一种。

他把我的护照藏起来了。

我不算特别有计划的人,习惯了上机前几天才开始整理东西的那种,我翻箱倒柜了大半天,灰头土脸的才后知后觉想到这个可能。

“我看不出见这么多次面有什么意义。”

“我没想过见面要有什么意义。”

我没办法撬开侦探先生的口,气呼呼的自己在221b里找,但我怎么也找不到,气急了,我在夏洛克面前打开手机,点进了麦考夫的联系里。

我的短信才打了开头,手机就被人轻而易举的夺了过去,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我的身后,我伸手去抢,他只举高了手我就够不着了。

争夺的时候我好不容易将手机按灭可又被他点开了,我的手机没有任何密码,因为夏洛克平时会拿我的电脑去用,我知道不管什么密码都挡不住夏洛克的所以就默许了。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几眼略过我的手机屏幕,指尖随意的划过,露出来我还没编辑完成的每日日记的备忘录页面。

我几乎还没完全的回过神,他已经看到了我备忘录里那些一篇篇的日记。

其实那没什么,我只是记录着每一次每一天有意思的事情,那并不是什么不见得人的事情,就像是内容里十篇里有九篇都会出现的侦探先生———我在书面记录时总爱把夏洛克叫做“侦探先生”,但这都不算什么,我的文字和故事都没什么不妥的。

夏洛克目光飞快浏览而过,他像读所有委托人的故事一样地读我的备忘录,“侦探、侦探、侦探先生……无聊。”

夏洛克的嗓音低沉磁性,是我无数次感慨过的迷人,但我此刻只觉得他的声音像雪,冷得没有一丝含义。

我突然想起了星期五下的那场连绵的冬雨,那堵墙淋透了,上面的字迹一道一道的,我一个字也看不清,只记得雨一直下,灰暗、苦涩、冰冷。

窗帘被微风吹起,一千只蝴蝶的骸骨轻飘飘地死在了我的墙上。

今天难得是晴天,午后的阳光偷偷从窗户边钻进来,跳到了放在一旁的小提琴上,这本应该是多么惬意的午后,但我都没注意到,就像我也没注意到夏洛克说这话的时候嘴角有一闪而过的笑意,小孩子似的纯粹,像是得到了最爱的玩具般的得意。

“夏洛克!”

我的叫声刺耳的响起,我无法控制好这一声的语气和音量,夏洛克愣了一下,我甚至没注意到自己的指甲划到了自己的手,抢回了手机。

我慌乱的不知道该做什么,将手机放到了衣服口袋里,又拿出来,盲目的开了又关,他终于发现了我的不对劲,站在那,“……抱歉。”

“哦不,不,你不用道歉。”我又扬起笑容,无视自己的情绪,回过头去看他,“没什么,是我反应太大了。其实没什么的,我就是平时喜欢写点东西……就是,就是你如果要看我手机你和我说一声就好,不要这样抢好吗?”

他久久的注视着我,点了点头。

我对他一向坦荡,我不认为任何秘密能在夏洛克眼底藏身,我没有任何无法告人的秘密,我是这么想的,我一直是这么想的,又觉得有些失落,像是收藏了一篇喜爱的文章,但最后发现它只写了个开头就已经没了后文。

我无法解释刚刚一瞬间的狼狈失措,我并不清楚只是看看一些能公之于众的日记我为什么会突然的那么大反应,只觉得像是有道愈合的伤口上的疤被我抠了下来,以为会很痛的,但其实已经愈合了,不痛不痒。

“好啦,你可以把护照给我了吧?”

那双好看的手就抬起来,从我的眼前穿过我的视线,我只感觉脑袋后面什么动了动,就看见他从我卫衣的后面兜帽里拿出了我找了一天的护照本。

“……你怎么能这样呢。”我无奈的笑着,有些泄气的耷拉下肩膀。

我怎么能这样呢。

*

藏护照的事情很快被郝德森太太知道了,作为惩罚他被派来做工具人陪我去进行回家前的采购,但事情还没开始呢,夏洛克又发现了一个疑似嫌疑犯的人,采购还没到一半我又跟着他跑去跟踪人。

但幸亏苏格兰场也不是白吃饭的,哪怕夏洛克无数次嫌弃他们,但嫌疑人还是被收到消息埋伏了好几日的便装警察捉了起来,没有夏洛克发挥的地方。

“难得你也会判断失误,夏洛克。”我猫着腰和他一起藏在拐角的商铺后,注视着苏格兰场的人现场捉人,很是热闹。

夏洛克直起身子,没有回应我,目光落到身后的不远处。

我心想着继续没有完成的采购,还要盘算着突然被打乱的时间和预算怎么分配,可走了几步,发现夏洛克还站在原地,“夏洛克?”

我走回他的身边,朝刚刚他目光所到之处望去,但哪有什么奇怪的人,只不过是一间名牌包包的店铺,最显眼的可能就是门口一堆拉扯的年轻情侣。

“她应该选黑色的。”

夏洛克没头没尾的一句话,我凭借着这么多年的经验竟然接上了线,我看到女性手里一个崭新的粉色手提包,虽然我不明白夏洛克分析她干什么,但夏洛克总有他的道理,“这个粉色的也挺可爱的。”

我不知道如何和夏洛克解释,就像所有的证据与理性分析都推断出不远处的女人最喜欢的是黑色的那个,可她最后选了粉色的第二选择,很多时候他分析的根本没有错,但女人真的很难懂。

我以为他这下该走了吧,可他还站在那,目光这次落到了我的身上,他站的笔直,双手在身前握着,目光认真的抛下句听起来不怎么认真的话,“so,你需要买一个吗?”

“什么?”我怀疑自己听错了。

但我没有听错,他真的是在这么说。

“我不明白一个对任何实际问题没有丝毫解决和影响的包会起到什么作用,这种消费形式很大程度上是企图依靠采购来填补心灵的空虚……”

“等等,夏洛克你在说什么?”

侦探先生站在我的面前,他背对着商铺明亮的灯光,那双灰蓝色的眼睛一瞬的呈现出灰绿的颜色,像是我在家乡见过的清澈湖畔,又像是昂贵的翠绿玉石,他张了张口,又重复了一次,“我说,你需要买一个包吗?”

“不是这个,不对,我是说为什么你要这么说?”

“那个男人说的。”

我看过去,是那对年轻的情侣,“他说了什么?”

“……他说“一个包可以解决女人所有的坏情绪。”

夏洛克还在试图解释这句他不明白的话,但我比他还快的反应了过来,我无法形容那一瞬间我的心情,只是没忍住噗嗤的笑了。

我像看到什么怪兽一样,看着眼前的夏洛克,他却比以往每个时刻还要乖巧,站在我的面前,等着我的反应,他这副模样让我的笑容不自觉的滞停了一瞬,但好在只是一瞬,在被他发现之前。

此刻的夏洛克是我那么多年都没见过的模样,我们的主动权好像有那么一瞬间调换了,他低着头看我,等着我的回应。

我应该是有些开心的,毕竟这样的夏洛克可不是谁都能有幸看见,但好像更多的是说不出的……释怀?

我咳嗽了一声,“首先,我没有生气,那件事我已经翻篇啦。”

“而且,人家是情侣,情侣啊你懂不懂?”我看着他,“要学习运用之前要看看氛围啦,你这不能随便带入公式啊。”

这几天说不清道不明的风从我的心里逐渐散开,我能看见,我所有的情绪正叛逃向他,逃到他那里去。

我跟夏洛克说话,笑着靠近他,他身体突然的有些僵硬,站的笔直,但没有躲开。

以往我这样绕到老太太身边,就是要挽她的手的,但我怎么可能会像挽郝德森太太一样挽他呢?

我只是走到他背后,双手推着他往前走,“他们是情侣,我们是朋友,你不用送我包,请我吃炸鱼薯条就好了,走走走!”

只可惜那天冬天晚上伦敦街头很冷,风吹得我的眼睛潮湿,我笑着咬下手里的薯条,却吃不出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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