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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1章 满庭芳 江湖一梦,风雨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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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飞阳的马转上了大路,地面顿时变得平整宽阔起来。

欢闹的曲调演奏过一遍又一遍,丝毫没有倦怠的迹象。

而严家庄里的老老少少们,约莫着迎亲队伍下了山,也都准备着要动身了。

走在最前头的是一辆敞亮的骡子车,上面坐着花老伯和几个年龄相仿的老街坊。

往后是几辆大小不一的驴车和牛车,是庄子里人自发凑的。

为的自然带腿脚不便的老人、妇女们下山。

一起去传闻中京城最好的酒楼——杯莫停里,讨杯喜酒喝。

当然了,绝大多数庄里人还是跟在车辆的周围,结伴步行而去。

进城的路算不上近,可对于庄稼地里长起来的人们,这些距离还算不得什么。

孩子们自然是高兴的,一边吃着娃娃包里的糖果点心,一边呼朋引伴地跟在大人们后头。

活像群穿着花衣服的小猴子,简直没有一刻安静。

制造出来的声响,一点儿也不必前头的锣鼓队小。

微风习习吹过,摇动着道路两旁的树枝,将凉爽送到抬轿的楚一巡面前。

他微微眯起眼睛,感受着这拂面的清风,只觉身心舒畅。

额头上的汗珠都变得凉起来。

“过几天,去师父坟前看看吧,陪他老人家聊聊天儿……”

他在心里盘算着,自己已经多久没去看过,他老人家了呢?

似乎飞骑营搬进卫信苑之后,他就再也没得空前去。

一方面是因为卫信苑远在城郊,另一方面则是骑兵训练比先前更加艰苦严格。

大家伙没日没夜地苦熬苦练,只为能早日派上用场。

“得先去买上只酱油鸭,再来上两个猪蹄子,拎上壶好酒,才能去啊——”

楚一巡边想边笑。

“也不知隔了这么久才去看师父,他老人家会不会生气?”

“是会说我没良心,把他一个人晾在一边儿,还是会让我安心办差,说他自己一切都好呢?”

他回想着刚才那老汉的声音和面孔,心里满是无尽的遐想。

“嗯……应该是先拿拐棍打我两下,骂我是个不孝之徒。”

“然后乐呵呵地接过酒肉,告诫我好生当兵、好生训练,他那儿一切都好,用不着我操心吧?”

想到这里,楚一巡乐得愈发厉害。

“是啊,能不好吗?反正人都没了,黄土一埋,墓碑一立,再不好都好了……”

哎,师父要知道现在的自己这么会顶嘴,不知要气成什么样子?

对了,以前遇见这种情况时,他都是怎么做得来着?

哦,哦,想起来了——

过去凡遇上这种嘴犟的时候,师父都会用手拍打自己后脑勺。

边拍还边说:“小毛孩子,真是翅膀硬了!”

随着脑海里话音落地,楚一巡的脑袋竟真不自主地向前点了一下。

直接惊动了另一侧的周迹杭,赶紧往他那边望去。

还以为楚一巡是被什么东西绊了脚。

可就在两人转过头,四目相对的刹那。

多年生死之交所形成默契,在这一刻化作无言的了解,流转于彼此之间——

“我没事儿,就是想我师父了,我想去看看他。”

“嗯,我也想家了,我想回家看看我爹娘,还有弟弟妹妹。”

“是啊,飞阳都娶亲了,咱们这些人也是时候,再往前走一步了!”

“可不是嘛,的确是时候了!”

与轿子后面,那俩人的内心激荡不同。

回程路上的谭鸢,心里竟比去时还要平静。

或许应该这么说——

自打他来到这个世上,有了记忆起,他的心就从未如此平静过。

过去的他,虽然行走在江湖中,看似来去自如,浑身是胆。

可只有谭鸢自己清楚,他的心比铁还硬,比冰更冷。

那并不是一种宁和坦然的状态,甚至算不上冷漠。

而是一种介乎于生死之间的游离,说生不是生,说死又谈不上死。

如果非要在谭鸢有限的词汇表达中,筛选出一个与这种状态相近的词。

那恐怕就只能是“麻木”了。

所以,他习惯杀戮。

看着上一瞬还活蹦乱跳的生命,下一刻就流着血倒在自己脚边。

谭鸢才能捕捉到一丝存在的价值。

别的生命已经消亡,但自己却没有,这就是价值……

有,却也仅仅到此为止。

其实,加入暗卫以前,谭鸢在江湖上就已经混出了一定名声。

那些怕他的人和恨他的人聚在一起,给他起了个“血牙”的外号。

从此,这个外号伴着四处散播的追杀令,一直跟随着谭鸢。

拜这张赏金不菲的悬赏令所赐。

江湖上怕被他杀的人和想杀他的人,总算一样多了。

但谭鸢从来都没有躲藏过。

他杀人,也等着被别人杀,这似乎就是他天生的命数。

没人知道他打哪儿来,谭鸢自己也不知道,或许真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吧?

不然为什么,自己会对前尘往事,一点儿印象都没有?

他最早能回忆起的画面,就是染血的人头,和空洞的双眼……

追杀漫长而持久,无止无休。

可谭鸢还是没弄明白,自己的存在到底有什么意义?

只不过,他的对手显然不这样想。

悬赏的金额就是谭鸢的价值——

他的性命能让人买房子置地。

他的头颅能供人天天换新娘、夜夜做新郎,

这就是意义!

可惜的是,梦想虽然很美好。

但到头来却成了每一个挑战谭鸢的人,临死时脑海里闪过的五彩碎片……

花轿进入了市区,路反而更不好走了。

严飞阳骑着白马在前面,也不得不放慢步伐左右挪动。

以闪避路上或采买、或赶路、或闲逛、或围观的行人。

他颀长的影子投到地上,如一片随风摆动的巨大树叶,来来回回、零零碎碎。

如果有人盯着看一会儿,包管会觉得头晕。

这拥挤让谭鸢很不舒服,他厌恶人多的地方,尤其是集市。

每个人看起来都那么开心,充满活力。

似乎都有着明确的目标和可奔的前路。

汇聚在一起的火热生命力,会让谭鸢疑惑,更会让他恐惧。

而今天,很神奇的,那种恐惧感消失了,多年疑惑的答案似乎开始浮出水面。

谭鸢又一次,陷入了沉思……

刚才想到哪儿了?

对,是“血牙”!

他这颗嗜血的尖牙,不但狠辣阴毒,亦永远独来独往。

曾经的谭鸢是没有朋友的,一个都没有。

他不能理解那种照过几次面、喝过几顿酒、说过几次话。

就能把命交给对方的感情。

他不喜欢有人在身边,毕竟他连自己都不喜欢。

“喜欢”这个词对谭鸢来说,是一种既强烈又脆弱的情感。

他不需要。

他的生活里只有鲜血和杀戮,别的什么也没有。

一路从北往南,再一路从西到东,谭鸢逐渐厌倦了这种杀与被杀的游戏。

谁让每次,他都是胜利的那一方呢?

游戏一旦缺少悬念,就失去了继续下去的魅力。

游戏中的人会迅速熄灭热情,只留下无尽的嫌恶与疲倦。

只是,当严飞阳找到他,邀请他加入暗卫。

并顺手帮他解决掉两个偷袭者时,谭鸢还是犹豫了。

虽然那份新差事的确很具有诱惑性,充满着未知、残酷、阴谋和不定。

天生就对谭鸢这种人的胃口。

可他一来怕受拘束。

二来不愿与人产生过多交集,因此他提出要和严飞阳比试一场。

如果严飞阳赢了,自己二话不说就跟着对方走。

任凭差遣、至死不叛。

但如果自己赢了,严飞阳就得把命留下,做他手里的下一个孤魂野鬼。

谁知严飞阳连眼皮都没眨一下,就应下了这个要求。

并说让谭鸢来定比试内容,自己自会奉陪到底。

那是他第一次看见,不带半点儿恐惧的眼睛!

谭鸢兴奋起来,一如多年后在鹰喙山演习时,面对郑星辰那样。

他从怀中掏出两枚边缘布满尖刺的圆形暗器,说要一招定胜负。

三步之后,两人同时回身出手,谁的暗器碰到对方,就算谁赢。

严飞阳答应下来,看都没看谭鸢,就拿过那枚黑黑小小的利器。

较量随即展开,但开始和结束都只有一瞬间。

当谭鸢看清严飞阳的脸时,两枚飞奴儿皆掉在两人中间的空地上,深深扎进了土里。

严飞阳的那枚,显然比自己的还要深上两分。

按照约定,谭鸢当即就加入了暗卫,并第一次对旁人产生出了好奇心。

据后来严飞阳自己说,他的反应能力也只能挡住谭鸢一击。

如果当时谭鸢反悔补刀,或者定规矩的时候不是一枚定胜负,自己恐怕早就命丧黄泉了。

可这不重要。

因为谭鸢深知,即便自己能将暗器耍得出神入化。

速度最快、准头最好的依然是第一发。

能抵挡下那样狠厉的进攻,足以说明严飞阳超群的功力。

面前的白马转进了巷子口。

周围的谈话声里,有了越来越多熟悉的口音,是飞骑营那些人。

他们齐齐聚在街巷周围,时刻准备着用自己的一腔激情。

来为这场婚礼,添上更加火热的颜色。

锣声、鼓声、钹声和唢呐声纠缠在一起,从后面赶了上来。

如浪潮席卷过沙滩,由后往前推着一行人,涌进那条并不算宽敞的巷子里。

谭鸢看见王成思裹在一身暗红色长衫里。

头上戴着圆顶小帽,颇有些账房或主簿的模样。

只听他沉了两口气 ,响着迎面而来气势如虹的迎亲队伍唱道:

“下马——落轿——”

话音刚落,严飞阳便用力勒住缰绳,翻身下来。

将马匹,拴在门前临时安置的吉木旁。

与此同时,花轿亦稳稳落地,没有半分颠簸摇晃。

但花向晚悬了一路的心,并没有因为这一下而安定,反倒愈发紧张起来。

这种心情,她从来没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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