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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章 第 148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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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乎夏侯玉马的意料,阿韧没有像往常那样不咸不淡的掐着分寸反驳自己,而是叹了一口气:“是啊,很怀疑我是被我妈从垃圾堆里捡回来的。”

他撇了撇眉,语气里收掉了一些嬉笑的成分:“怎么了这是?你以前不是最烦我拿这种事开玩笑吗,今天怎么自己说上了?”

阿韧关掉文件,他已经把里面的内容看了一遍,自己的出生没有任何问题,确实是从母亲肚子里出来的,连医院给开的证明都夹在里面。

他烦躁地用力闭上眼睛,两秒钟过后才再次睁开看向夏侯玉马:“不说这个了。少爷,你知道大同吗?”

夏侯玉马挑了挑眉,没拆穿他拙劣的话题回避方式,只是摆出一副好奇的模样看着他:“你问这个做什么?忽然关心政治,之前你可是嫌这话题太乏味。”

阿韧没回答,定定地看着他:“那你知道吗?”

夏侯玉马叹了口气,这小子牛劲儿上来的时候除了帮他从尖尖里钻出来之外没有别的办法能让他停止对答案的探寻。他动作快而轻地摘掉阿韧的耳机,边往电梯的方向走边招手:“跟上来,我带你去个地方,去了你就能自己摸索出答案了。”

他没回头,举起手里的耳机冲阿韧晃了晃:“在国内就别总戴着这东西了,容易被盘问,而且时间久了对耳朵也不好。”

“还有你的智能眼镜,既然回家了就摘了吧,我可不希望夏侯家砸钱培养出来的保镖年纪轻轻就患上眼盲症。”

阿韧无奈地摇了摇头,大少爷关心人的方式真是从小到大都这么别扭,像一根拧巴的绳子一样。他点了一下助理上关联眼镜的页面,隐形镜片根据远程操控脱落下来,阿韧收好眼镜,快速追了上去。

当代智能隐形眼镜和接收耳机虽然佩戴和使用都极其方便,但是人们肉体凡胎,戴久了身体确实会出问题,这一点玉马倒是没说错,但还不至于严重到像他说的会失明那么吓人的地步。

(这小子,就知道吓唬我。)阿韧腹诽。

智能镜片可以准确吸附在眼球内固定的位置上,随着眼球的活动而一起转动,不会掉在拿不出来的地方,遇到危险的话会随着发在助理和耳机内的警报自动脱落,所以即使睡觉其实也可以不摘下来。

阿韧在国外为了跟伙伴们沟通方便,镜片很少摘,回国之后翻译功能自动关闭,因为习惯了,不知不觉间就忘了摘。

夏侯玉马带着他回到了地面上,他们去了一处古城区,古城区里都是被有意识保护着的古建筑物,夏侯家拥有一千八百多年历史的祖宅就在这片城区的中心位置,倒不如说,他们脚下的这一片古城区就是专门为了保护夏侯家那座偌大的祖宅而存在的。

玉马换掉了今天初见阿韧时穿的那套皱掉的黑西装,重新换了一身裁剪更合身,质地也不菲的,不过依然是黑色。他走在前面,步伐优雅得像一只在水面上游动的黑天鹅,几个小时前凌乱的头发已经被重新打理过了,暂时消不下去的黑眼圈被一副大墨镜遮着,他一只手插在西装裤兜里,步调闲信散碎。

阿韧跟在后面看着记忆里熟悉的古城风景,心里不禁有些感慨,古城区的街道两边时不时会有一家小商店,里面卖各种日常的杂货,这里比普通的居民街道要清爽上很多,因为政府在有意控制城区的人口和每天来往的游客数量,这些商店也是经由政府批准后才开设的。

听老爷说当初城区成立的时候,从这片地方被迫搬迁出去的住户都得到了一笔不菲的赔偿金,夏侯家缴纳了其中百分之八十的金钱,有些人因此直接入住了天空城。

他还记得金枝大小姐曾经在这片古城区的某一条街道上为自己讲解达尔文剂,当时他曾经看到旁边商店里售卖卫生巾的妇人皮肤状态糟糕至极,阿韧想起了自己的母亲,同样没有吃达尔文剂的母亲也是,身体垮得特别快,还没到老年皮肤就很松很难看了。

他有意观察着身边的行人,住在地面上的人大部分都很穷,勉强买一间房子后再没能力去购买达尔文剂那种奢侈品,即使那药剂对富人们来说不过是非常平价的东西。比起天空城内,尤其是住在高层的人们来说,地上的居民们状态显然差了不少,他们身上大部分都有一种岁月磨砺出的沧桑感,就像破碎的旧画卷,就像老树的树皮,每一具皮囊都有未老先衰的痕迹。

他的爸爸妈妈一开始也是住在地上的,是因为夏侯家才在天空城里得到了一套房子。

像他家这样情况特殊的佣人,夏侯家再无第二例,大部分人都是本来就住在天空城,之后要么亲自应聘,要么通过各种渠道被选拔到夏侯家的。老爷当初是把仓库压价卖给了爸爸妈妈,还介绍了做事靠谱价钱实惠的装修工人。

妈妈说老爷和夫人当时其实准备了更好的房子想送给他们一家,但是他的双亲不愿意白拿人家的东西,还是这么贵重的,坚持要自己花钱买。老爷不得已,为了照顾两位下属,给他们腾出了经济范围内能买到的房子,他家那套房是整个夏侯园区内条件最差的一套住房,但即使如此也比挤在地上强。

他抚上手腕上的白丝带,夏侯一家和父母交错着养大了他,还暗戳戳负担了他的一半教育以及相关费用。夏侯二字,无论是对于他还是他的家人来说都恩重如山,如果没有发生过去的那件事,他真的会将他们当作再生父母看待。

玉马随意往后瞟了一眼,发现跟着自己的阿韧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得眉目凝重,似乎装着心事,连带着脸色也变得有些阴沉,像六七月里快要下雨的天。他寻思了几秒,决定挑个最快能引起他兴趣的话题来捉他的注意力。

“我出来之前看过了,你的那两位朋友都被安顿好了,女孩在三层西边靠右的那间客房,男孩在离本宅最近的那栋打手楼里,住在门房隔壁的空屋子。”他把墨镜往下拨了拨,露出一双眼睛看着阿韧,语气里带上了几分哄逗,“日常住要用的东西已经都有人帮他们安排好了,你随时能过去叙旧。”

阿韧的注意力果然被收回来一些,他看着有意分散自己过重思维的玉马,从小到大除了金枝外只有他和姐姐偶尔能从自己这张平淡无波澜的脸上准确的看出他的情绪来。

他收起脸上的阴霾,不愿意让玉马猜出自己刚才想的是跟夏侯家有关的陈旧事,相信过去的那件事不止是他不愿意提,夏侯家这些掌权人也没人会主动提起来,尤其是听他这个当事人的儿子提。

“谢了少爷,我和他们就待几天,不会多打扰的。”

他跟夏侯家其他长辈说话的时候是很注意分寸的,跟玉马还有金枝因为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缘故,不知不觉就会随便上一些,在正式成为金枝的保镖前他还不是这样子。

不过玉马从来不会拿这点较真,有时候他还会嫌弃阿韧跟自己说话一板一眼的太死太装腔了,像古老至极的竹简一样不知变通,叫人看了就心烦。

阿韧曾经是这么回答他的:“我只是个保镖,不再是你们的玩伴,如果不从现在开始改口的话,以后万一在老爷面前也叫错了怎么办?只有带上尊称,我才能时刻提醒自己跟你们有差距,大少爷,我们不一样。”

彼时,风吹过两个人中间的草地,少爷质地上乘的衬衫被吹拂出悦耳的声音,而擦过阿韧身上的却只有粗糙的布料摩擦声,那时候的玉马似懂非懂,只能一次次用沉默来回答他严肃认真的眼神。

但是阿韧每次这样既冷静又残忍的挑明他和他们之间巨大的身份差距时,金枝都会毫不犹豫地站出来,怒气冲冲地揉着阿韧的脸颊教训他。他其实每次都很想一起上去好好盘这个假正经的小子一顿,他气他故意疏离,简直忘恩负义!但是他没有那份勇气,继承人的课程让他慢慢明白了阿韧犹豫不前进的理由。

虽然他和他们之间看起来只差了一步,但这是属于天人的一步,凡生根本不可能跨越。所以他其实很羡慕自己的妹妹金枝,那丫头尽管外表看着柔弱,却敢于一次次的反抗老爸和老妈,反抗那些无情又世故的继承人课程、社会学课程和夏侯家冗长的家书教条,敢于迈出阿韧不敢跨越的那一步,并且一直耐心地用巧妙的方式主动追寻他的手。

面对喜欢的人,自己的妹妹是如此的公平和勇敢,而他却亲手推开了喜欢的人。也正是因为金枝的努力,老爸老妈对韧的态度才逐渐变得像现在这么温和。刚开始,其实他们也不是很待见这个闷葫芦一样,脾气冲还爱冲动的小子,只是每次见面都惯会用礼仪装裱自己对着他微笑。

而且,妹妹从来没产生过像自己这种觉得阿韧“忘恩负义”的想法,他是在长大之中的某一天突然明白,自己会有这种想法,也是推开阿韧的一大原因,原来他从一开始,潜意识中就觉得自己是比他高一层的。

那时候,想通这件事的夏侯玉马好看的脸上扯出一丝苍白无力的笑,他从那个时候起放弃了让阿韧重新回来自己身边做朋友的想法,因为他根本就不配。

两个人就沉默地在古砖石铺就的巷子里走着,还没有落完叶子的古树被用栏杆围了起来,巨大的树冠遮住窄巷子,阴影投射在地上变成很大一片用手摸不着的蕾丝布料。

夏侯玉马的皮鞋在地上轻碰出声音,他带着阿韧一路往祖宅侧边小门的方向走,阿韧很尽责,玉马不说,他就不问主人的目的,只是默默地跟着他,他从来都是这样。虽然金枝不在了,但是他的合同签在夏侯家,只要夏侯家不放话,他就永远是这家人的保镖。

当初的私人二字,其实只因为金枝的固执、娇纵和霸道。他不知道,为了让他能一直待在自己身边,为了求到给他的私人保镖这个名衔,金枝曾经当着爸爸的面跪断了不知道多少块家法,每一块上面都血淋淋的,像被扎染上了一团团红花。

当时阿韧每次去看她,金枝都会匆忙盖上被子装作在赖床,其实是因为她柔软的膝盖早就被凹凸不平的家法磨烂了皮肉。夏侯老爷觉得她身为高贵的千金,身边的位置必须好好斟酌才行,不然就会被有心之人恶意乘机。

不知道是因为阿韧其实也有一份暗藏着的奢望,在隐隐地试图握住她向自己伸出来的手,还是金枝的努力真的感动了她有些固执的父母,有一天,她真的为自己心爱的人搏来了以自己为前缀的私人保镖名号。

作者有话要说:喜欢和喜欢不同,玉马对阿韧的喜欢是出于对好友的珍惜,舍不得这个好朋友疏离自己。

金枝对小岛光和对阿韧的喜欢也不同,前者是纯粹的对偶像的崇拜,后者是发自内心的荷尔蒙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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