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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第 3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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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楼的洗衣机是那种老式的双缸,任克明把床单放进去后打量了几眼,黎昌转头看见了,以为他不会用。

“我来吧,”他说,“你肯定没用过这种。”

现在科技发展,经济水平上来了,家家基本上都是用的洗烘一体全自动洗衣机,黎昌穿过来后都还没再见过以前这种老式的。

任克明这种钱多到能当纸花的人肯定就更没见过了。

谁料任克明却说:“没事,我用过。”

黎昌都走到阳台推拉门这儿了,听他这话,只当他是在逞强,抱着手乐开:

“是吗?少爷您搁哪儿用过啊?”

别说是搁英国用的吧。

任克明没搭理他那调笑的语气,修长的手指开始调机器。

黎昌看着看着,发现这人好像还真会用。

……好吧,用个洗衣机本来就不是什么难事,任克明会也很正常。

说不定就是刚学会的呢,毕竟那上面也有中文。

任克明这时调好程序了,转过来对着他,一双眸很平静地说:

“小时候用过,刚回国那年,也用过。”

黎昌闻言当即怔了一下:

“刚回国……你十六岁的时候?”

任克明点头:“那时候任家不认我,我自己在首都生活了一段时间。”

黎昌听到这话,靠在门栏上的身子站直了。

他不知道任克明还有这么一段经历。

“你一个人?”他问:“待了多久?”

语气里覆上几分急切。

黎昌是常年一个人在首都城住着的,从十五岁到十八岁,他比任何人都明白这代表着怎么一段日子。

毕竟据他所知,任克明还没回到任家的时候,可以说是和自己一样穷。

不,他还得照顾文,估计比自己还要穷。

任克明见他这副急切的样子,走到面前揉了把他的头发说:“两个多月吧,不久。”

句调听起来轻松极了,好像根本不是什么难事一样。

但其实那段日子不止两个多月,得有小半年。

只不过任克明向来是那种不愿重提旧事的人,过去了的事就是过去了,再说与黎昌听也只是徒增对方的担忧。

那一年,任克明十六岁,文八岁。

为了文逐渐加重的病情,他不得不回国尝试投奔任家。

当时初回国,也是初到首都城。

住宿、交通,一切生活上的事情都从头做起,他摸着包里仅有的一千多块钱,去住那种几十块钱一夜的宾馆。

好不容易摸清任家的公司在哪儿了,走到楼下却连门都进不去。

他不甘心,就那样在楼下面蹲着,对比着网上自己父亲任临的照片以及母亲留下的一张合照,一个一个看大厦前从或黑或白的豪车里下车的人。

然而等了小半个月吧,都没等到任临。

不过他发现,这半个月里虽然没有见到任临,有一个女人的面孔倒是时常出现。

晚上回宾馆后对着任氏集团的人物表一个一个比较,终于确定了这人的身份——

任秀琴,任临的妹妹,也就是任克明的二姑。

对,就是之前任家家宴上被任克明和黎昌气到倒地直呼的那位。

任克明于是改变策略,尝试和这位二姑对上亲缘关系。

然而二姑在上车前只是侧眸淡淡看了他一眼,那一眼带着与生自来的轻视,然后轻飘飘地说:

“我大哥的儿子海了去了,不过是一颗精子的玩意儿,任家凭什么认你。”

是啊。

任家凭什么认他。

不过是一个没妈的私生子,连自己父亲的面都还没见过,这就急着回来认祖归宗了。

任临那样风流成性的人,难道还缺一个儿子吗?

然而缺不缺的都不影响任克明。

因为这事本身就不在任家缺任克明,而在于任克明缺任家。

准确来说,在于缺任家的钱。

文的病需要大量钱来做日常的护理,完全没法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单凭任克明平日里的那点收入,最多只能再坚持个两个月。

他必须要认到这个父亲,哪怕他确实如任秀琴所说,只是任临一颗精子的产物。

后来任克明在宾馆里又住了两个多月,依旧是施行的那套老办法,身上的钱却不够他再支撑日常的开销,于是只能尝试找找工作。

先是找了几个饭店,后来工地上也去过,都被拒绝了。

别人说:“不招童工。”

是,不管任克明经历再多,心智再成熟,从法律上讲,他不过是一个还不到十七岁的未成年人。

一个无父无母的未成年,拿什么在首都城生活?

好在远在英国的某一位继父这时候得知了他的情况,为他汇了一笔钱来。

这位继父曾和他的母亲在一起过两年,后来也常来看望他和文。

继父汇的仅仅是一小笔。虽然没法改变任克明的困境,但至少能支撑他再在首都生活几个月。

说来可笑,眼下共居一城的亲生父亲,倒比不过一个远隔千里、毫无血缘的继父。

任克明想,再等一个月,一个月后若还是没有办法,就回到英国再说。

然而就在这时,任家那边突然有人找上门来。

不是任临,而是任克明的二姑,任秀琴。

拥挤的宾馆内,她一袭高定,连褶皱都有着完美角度,手上拎着鳄鱼皮,坐上房间内唯一柔软的床,拉长脖子睥睨四周。

和穿着不过几十块地摊白t的任克明相比,她仿佛是来体察民情。

她理了理头发悠悠说:“不是想认回任家吗,给你一个机会去见大哥。

“十分钟内,能让他承认你是任家人,我就认了你这个侄子。”

任克明缄默地看着她,一双黑玻璃似的眼珠沉静如潭,许久没有答复。

任秀琴于是挑眉:“不愿意?”

任克明终于说话了:“先告诉我,你的条件。”

任秀琴顿了片刻,笑了。

她说:“这才是任家的种。”

她这话说得意味不明,眸里的情绪不能说是赞许,总之是对任克明不再那么轻视了。

“任庆,你知道么?”她说:“他是你的……对了,你几几年出生的?”

任克明说:“九八。”

任秀琴忽然眼睛一眯,上下打量他两眼。

“你爸那时候在英国留学,听你的口音……你是混血?”

“我母亲是华裔。”

“那就好,血统纯就好。”任秀琴收起目光,说回正题:“任庆,你的弟弟,比你小两岁,去年刚被接回任家。”

“我愿意把你带回去,就是不想你那弟弟一家独大,懂?”

任家血脉复杂,产业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初,如今是任临这一支独占鳌头。

只要不出意外,待任临百年之后,任家的家产必然会落在他的直系后代手中。

任秀琴见过那个任庆,这小孩虽然年纪尚小,但是背后已有各方势力在做操控。

不像任克明。

身无立锥,才最好掌握。

后来任克明确实遂任秀琴的愿去见了任临,并且仅仅用了五分钟,就让任临承认了他这个儿子的存在。

这孩子不一般,任秀琴想,任临这种人可没那么好说服。

任克明倒不在意自己是否是不一般,他只知道,自己终于回到任家了。

终于,终于。

终于可以拿到任家的钱了。

其实任家的钱哪那么容易就能拿,任克明后来面对的,远比初到首都那几个月里的困境艰难。

但任家二姑看人从不走眼。

任克明不一般,在他面前,没有破不了的局。

永远没有。

十七岁过半,任克明在任临的首肯下开始参与任氏集团的运作,底层做起,拾级而上,十九岁正式进入公司任职,在风起云涌之中步步为营,直至如今。

也许对于其他人来说,二十六岁不过是一个事业刚刚开端的年纪,人生还有漫长天梯。

但对任克明而言,他的人生早已在八岁那年起便开始呈倍速放映。

那年英国,他的生母去世,孤苦仃俜。

十年后的首都,他遇见黎昌,自此孤僻的心终于相逢另一颗心。

那颗心同样孤僻。

那颗心在一片潮涌之中,共他紧紧相依。

此刻,那颗心就站在这间阳台前。

午前的日光透过蓝花色玻璃窗漫在他的脸孔之上,白皙的皮肤浸染上淡淡浅蓝,犹如海水的波纹。

任克明垂眸看着,一瞬间仿佛回到了和他曾在海边一同漫步的日子。

那时候海风丝丝吹过,微凉。

小时候,他常带着文在那座沿海的城里漫无目的地行走——那是他们当时唯一的娱乐方式。

偶然抬头,会看见路边莹绿的树亦或是更远的天空中白净的云。

他总想,这样的地方还能再待多久?这样的日子还能拥有多久?

很长一段时间任克明都觉得,除了身边的弟弟外,自己再没有其他能够用陪伴二字相处的人。

没有人能陪伴自己淋雨。

可是今天没有雨,窗外不再淅淅沥沥,任克明看着眼前的人,却不禁又回想起过去在那座城的日子。

那些日子,不是小时候,也不是过去许多年。

只是几个月前,刚从飞机上下来的前几天,和黎昌一起的前几天,在那座临海的城里。

他陪他在海边淋的雨,一丝一丝地漫在心底。

作者有话要说:新预收放评论区没人搭理呜呜,孤单寂寞冷,蹲蹲评论帮我抉择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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