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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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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口。

集家嘴正在长江与汉水的交汇处,舟船林立,人烟稠密,南来北往的客商不可胜数,其繁华熙攘之貌,与气象清肃的武昌迥然不同。

集家嘴旁有一条三曙街,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街面上南北口味的饭庄子,或大或小的客店行栈生意都十分红火。但最多的还是各种小摊子,盖因这些客商行贩行色匆匆,又是小本生意,专门住店上馆子很不合算,好在这些小吃摊子简而不陋,物美价廉,足以饱腹。

其中有一家馄饨摊的生意尤其好。这摊子的招牌是高挂着的一盏煤油灯,熏黑的灯罩上白粉笔书三个大字“谈言记”,“言”字旁又竖写一行小字“煨汤水饺”——原来湖北人对于这种汤煮的带馅面食,一向是“水饺”“馄炖”混称,这也是当地的特色。

其时正是晚市,摊主生了火,正擦抹灶台时,第一对客人就到了。一个是挑着货笼的高个儿青年,另一个是瘦小的少年,背着包袱跟在身后。那青年要了两碗水饺,就坐在条凳上和少年说话,那少年却不像他那么健谈,说话细声细气的。

摊主端馄饨去时习惯性打量一眼,发觉这少年大眼睛,长眉毛,脸面非常秀气,竟像个姑娘,然而非常机警,立时就发觉他在看自己,向他投来冰冷的一瞥,刀剑似的,刺得人心头一寒。他赶快低下眼皮,匆匆回去,心里既发冷,又不禁古怪。但摊主是个大胆的人,一边不停手地包馄饨,一边仍暗中打量这两个怪客的行动。

这漂亮少年是等同行的青年先吃了一个,才动勺子。饺子一入口,长眉微皱,摊主心里打了个突。但少年什么也没说,只是瞧了瞧自己的同伴,又低头继续不紧不慢地吃着。这两人的吃相和一般的行商不一样,不说话,动作也不紧迫,那高个子青年吃得虽快,风卷残云一般,却没什么声响,少年就更斯文了,倒像个富贵人家的少爷。那青年先吃完,笑嘻嘻地跟摊主搭话,一竖大拇指:

“您这手艺真是绝了!汤头鲜香,这猪肉馅更是鲜而不腻,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饺子。”

嘿,这两个人的性格原来截然不同么?摊主暗暗惊奇,青年这番话坦荡直白,纯出于胸臆,他生得细眉长目,气质疏狂,没有少年那么俊秀,笑起来却使人油然而生亲近之心。这会儿生意还没开张,摊主便和他攀谈起来。交谈里知道这青年叫张之维,江西人士,来汉口寻亲,会些医术,所以也打算开个医馆维持生计。摊主听他毫不掩饰,原原本本地都说给自己听,当即起了热情相助之心,告诉他道:

“张兄弟,若是要寻人,刚好附近泰宁街就是一条兴旺的街道,专门周转各种古董旧货,人来人往,消息特别灵通。街里有不少巷子,寻租的房东也多,你们要找落脚下处,那里最好了。”

“原来如此,多谢赐教。”张之维拱了拱手,“果然本地的风土需问土地爷。”

摊主笑道:“说老实话,我也不是本地的,我是黄陂人,才到这里做生意两个月!”

张之维健谈,这摊主更是健谈,他身材瘦长灵活,目光机警,一望就知是一个精力充沛,雄心勃勃的年轻人,假以时日,倘若天赐机缘,像他这样的人是能够大大发达起来的。

少年吃完了,冷眼旁观他们说话,忽然轻轻对张之维说:

“我们不要打扰人家做生意了。”

这会儿渐渐有客“上座”,摊主麻利地下馄饨,手口不停,接了张之维递的铜板,笑对他道:

“和老兄你投缘,我就告诉你这独门秘方。我这汤不只是骨头汤,专门还加了日本的‘味之素’,贵是贵点儿,但口味就更鲜了。这馅儿嘛,光是猪肉不香——”说到这儿他压低了声音,“我还兑了牛肉,再加上香菇海米,才能吊出味道来!”

张之维瞪圆眼睛。那少年把脸转向一边,轻叹一声。有一瞬间,摊主觉得眼前的青年已化为石像,这是怎么回事?摊主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会儿客人三三两两来了,他赶紧招呼,煮馄饨的空档儿,张之维似已回过神,忽然跟他说:

“谈老板,我有个小建议—贵姓‘谈’,‘谈’字左言右炎,招牌却取的是‘言语’的‘言’,不如改为‘炎火’的炎,和‘谈’字两火相叠,烈火烹油,如日中天,可以助你的生意红红火火,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谈老板惊奇道:“原来您还会测字算卦呢!”

张之维笑笑:“略懂皮毛。不叨扰您做生意了,我们走吧。”

语毕,招呼身边少年一同离去。且说这位馄饨摊的谈老板,果然依张之维所言将招牌改作“谈炎记”,生意火爆,先后在利济路开了两家店铺,顾客盈门,名扬三镇,即今之武汉著名美食“谈炎记水饺大王”,这就是后话了。

因为泰宁街是汉口有名的“鬼市”,专门周转各种旧货,自然鱼龙混杂,三教九流都在街面上下游走,街边深巷里的人家,多不以外地人为异。

靠泰宁街东的落花巷和江南一带随处可见的任何一条巷子一样,两堵墙墉凛凛对峙,巷子实际是窄的,看起来就更窄。墙之所以高,为了防火,故称封火墙,恐怕也是为了防盗贼,因而历代坚持不开窗,只有门。白的墙,灰的瓦,黑的门,闷闷地,直到巷与巷,与街的交界处才能喘口气,因为有井。这口井不但是公用的,周围的一片地也算是公用的,女人们佝偻着蹲着坐着淘米净菜洗衣,互通有无——各家的门窗虽然紧闭,可消息像长了脚,从一个妇人的口中跑到另一个人的耳朵里,于是那些家长里短(妯娌争风,兄弟争产,婆媳斗法,姑嫂置气)也就人尽皆知了。

故而这一片土地,近乎于城市里“大法院”的地位,供原告被告证人法官一一陈词,又好似现在流行的所谓“议院”,议员们对常换常新的议题发表各自的看法。

这两天青石井栏边的议题集中在落花巷新搬进来的一户人家。

说是“户”,其实只两个人,一个青年和一个大姑娘,那青年二十出头,高大的身材,粗枝大叶的,称不上美男子,倒自有他的一种风度,使人既觉得亲切,又不自觉敬服。这姓张的年轻人是个人物,和他同来的姑娘更打眼——先时人人都以为是小夫妻两个,然而听他们兄妹相称,姑娘又是闺女的装束,梳着女学生似的新式剪发,见了人微微地笑,话不多,文静温柔,竟是个十分标致的美人,因此他们搬来几天后,就有些人装着有事在门口晃来晃去。

她哥哥在前堂坐诊,她在后面,一般也不出来。除了出门卖字,等闲是见不着她的。

兄妹俩都识文断字,如求他们帮忙写封信,写张帖子,没有不许的,而且他们都写得一手好字,这妹妹还会画画儿,就在泰宁街上一个纸店里挂笔单。哥哥通晓医术,在门口挂了一张招牌,把前房稍稍布置一下,就成了个小小的医馆,只管坐诊开方子,卖一点伤风止痛的药,因为药材很贵,而且种类极多,一般的小诊所负担不起。每日一大清早,人们就见到青年颀长的身影把门板卸了,招牌搬出来,进进出出打水,买菜,没什么生意时搬个板凳也来井旁淘米洗菜。一两天的功夫,妇女们发现他看着凛凛如雄狮,实则脾气极好,见人三分笑,又极规矩,从不说一句风言风语,因此都很喜欢他,很快就“小张”,“小张”地叫起来。

“我昨儿瞧见张家小妹子出门了,倒真怪了,这兄妹两个长得一点儿不像!”

“嘿,谁又知道呢?不过要真是小夫妻,哪有男人天天洗菜做饭的?他们刚来那天不是来我们家送一碟子糖糕么?就是张小姑娘送来的,你没见到她那手,水葱一样,哪像会干活的样子?”接话的妇人拧了一把衣服,哗啦哗啦地响,“张家小姑娘是个美人灯,风吹吹就倒了,她哥哥说她从小就养得娇,当然什么事都是哥哥一把抓了。”

“小张是又能干,又细心,会疼人呐。”

“我知道了,李大姐,你这么说他好,原来是相中他了——你妹子还没许人家呢!”

李家的听到前半句,脸上本来带着笑,冷不丁也涨红了,后半句峰回路转才又放宽了,秀丽的小长挂子脸微微一沉,慢回娇眼:

“发痴!”

旁边又有人接口笑道:“李家阿姐的妹妹是很好的,家里家外什么事都做得,干练爽利得不得了。”

“我这个妹子是比旁的人灵巧些,所以心气高呀,十七了还没许人家,在乡下看不上嚜。”

正说得热闹,忽听得一声瓦响,靠墙边坐的两个妇人抬头瞧了瞧,天色已有些暗了,浓绿的树荫沉沉地坠在墙头。

“是猫?”

“也没听着叫。”

宋家阿姐一直屏声静气地淘洗青菜,这会儿也抬眼瞧了瞧那边,不紧不慢说:

“这两兄妹兴许不简单呢!”

“这怎么说呀?”

“你们且想想,他们搬进去的那房子原来是什么人住的?房东那姓王的,租了几次了,哪次住得长久?好容易找着外地两个人,租给了他们俩——可他们住进屋之后,一点事也没有!”

“这说明他们是有福的人,又年轻阳气重,大概能镇得住!”

“他们家是太平了,变成隔壁吴家闹鬼了——吴大和尚天天打他媳妇儿,前天晚上不是也从屋顶掉了片瓦,把他的头给砸破了吗?你瞧他这两天那晦气的样子!”

宋家阿姐因为就是土生土长的汉口人,在落花巷的妇女中,一向是见多识广,深孚众望的,此时她总结陈词道:

“所以这张家兄妹俩,十有八九都不是什么寻常人!”

张之维送走了巷头陈家的老妈子,外面天光沉落,青石栏边浣洗的妇女们早已各自回家,煎炒烹炸的声音在暮色里起伏,素日在门前跑着玩着的小孩们,也不见了踪影。他于是回身把门板架上拴好,向后屋走去。

到了堂屋,见一个少年大剌剌地坐在桌边,举手倒茶,见张之维进来,向他点点头——这瘦弱少年身量不足,穿一身青衣裳,皮肤微黑,貌不惊人,随处可见。他愕然地眨了两下眼,方才从青年眼底那一丝狡黠的笑意读出熟悉的气息。

“行啊你,正门不走,学猫蹿房檐倒是麻利得很!”

青年但笑不语,举杯到唇边啜了一口,普通的粗茶,被“他”品出香茗的味道,懒洋洋地伸着腿,“他”穿的是一双黑绒底鞋,大约因此走路没有一点儿声音,也越发显出脚的瘦小。这单弱少年拿手指抹着杯沿,似笑非笑地上下打量张之维,乌溜溜的眼珠微光闪烁。张之维虽是光风霁月,也给“他”看得心里发毛,问:

“你笑得这么阴险,是想什么坏主意呢?”

“你这可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呀。”少年说话的声音渐渐变得清脆,已与女子无异,她新倒了一杯水推给他,接着说,“其实也没什么,只是佩服你的人缘真好,人人都夸你。”

张之维不信邪地盯着她。她脸上虽涂了黑粉,巧妙地修饰一番,可那双黑晶晶的眸子骗不了人,淡色的嘴唇也衔着促狭的笑。他说:

“那自然啰,我这个人,乐于助人急公好义,用一个字来形容,就是——特好!”

唐沅“哧”地一声笑出来,却不再多说什么,回屋子去换了衣裳,洗掉脸上的妆容,转出来时,张之维已经把晚饭端上了桌,自去擦把脸,回来见唐沅摆好碗筷,坐在那手摇着大蒲扇散热,大约为了饭后赶工,一身窄小的黑衣黑裙,赤脚穿草鞋,衣领和衫袖都很短,露出雪白的脖颈手腕,乌丝垂肩,配上她匀净的脸庞,处处黑白分明,素淡可爱。

汉口的秋天也带着夏天的溽热,虽在江边上,可晚风还是一阵阵吹来热气,因此晚饭很清淡,一是鲜红的辣椒凉拌素白的藕片,二是碧绿的丝瓜炒鸡蛋。唐沅只少吃了一点丝瓜,不喜它土腥气重,夹藕片时挟去上面的红椒丝,被张之维笑话挑食——他一边说,一边也伸筷子夹了唐沅挑出的辣椒吃了。

一时饭毕,唐沅难得主动起身收拾桌子,把餐具都清洗干净,她等闲不做家务,认真做起来手脚倒很麻利。若是月色澄明的夜晚,他们就把桌椅搬到外面借天光做事,但今夜是阴沉无月的天气,且闷雷滚滚,两人就仍在堂屋里相对而坐。张之维取了针线缝补衣裳,唐沅在桌上铺开宣纸,继续写《灵飞经》。

张之维自然也临过《灵飞经》——这卷相传为唐代钟绍京所写的道家经卷,乃是唐楷中的精品,尤其为明人董其昌所推重,因此时至今日都作为学书的范本。然而条件所限,一般的翻刻大多粗劣,如张之维少年时摹写的《望云楼帖》是天师府的藏卷,可遇而不可求。因此手抄经文甚是受人追捧。

张之维见她低着头,一手扶着纸,右手悬着笔一丝不苟地书写,不免将油灯向她那一侧移动。唐沅顿笔抬头,也许是因为低头久了,她有些不适应光线的变化,轻轻眯细眼睛,眼神茫然,一瞬间给人以天真脆弱的感觉。

“小楷太费眼睛,白天写吧。”

“再有一刻钟也就写完了。明天就得交稿呢。”唐沅笑了笑,“刚好顺路买只煤油灯。”

她说完仍接着写字,忽然眼前亮起一片金光,如金水泄地,在桌子周遭流淌。张之维坐在光中,使唐沅想到佛陀三十二相中有一品“身金色相”,又有“常光一丈相”,她暗暗地匿笑,难道张之维还能是菩萨么?

“你又想什么坏主意呢?”

唐沅但笑不语,只是似答非答地回他:

“想不到金光咒有此妙用。”

“正是!进可驱邪避凶,退可修持性命,实在是居家出行必备之良品——”张之维捻着指尖的银针——和他的手比起来,它细小得不可思议,只能在转动时瞧见一丝流光。从他指头生出一朵小小的金焰,然后托出一个金色的圆泡,飘飘荡荡地飞到唐沅眼前,落在她不自觉张开的掌心之中。

唐沅虽知道张之维掌控金光咒的形态如臂使指,不意还能有这么细巧的变化,且见自己掌中这肥皂泡般的金球,流光溢彩,不免脸露微笑,放下笔把玩它。

张之维本就是有意逗她高兴,看见她如天真爱玩的孩童般双眼生光,心旌摇动处,气泡“啵”得一声轻轻爆裂,在她点漆似的明眸里炸开,唐沅这才惊觉,抬眼看见张之维托着腮笑眯眯地盯着自己,脸上登时一红,垂下浓黑的长睫毛,端正了神色。一线蛇似的金光游过来碰她手背,唐沅只做看不见,它不屈不挠在她面前飘舞,冷不丁就被她按住,登时化为点点金粉。

张之维笑了半晌,忽然道:

“你这个人真是——”

唐沅狐疑地瞧着他,这个肚子里藏不住二两香油的家伙居然忍住了话头,她微微蹙眉,不得不问:

“是什么?”“真是——”张之维拖长话音,也学着她傍晚时那促狭的表情,夹起狭长的眼尾,“有话不好好说,非得叫人猜得心急,是不是?”

唐沅一时语塞,双目睁得圆溜溜的,半晌冷笑一声:

“对不住,我就是这么个别扭的性子呢。”

“说别扭太过啦。也就是又难懂,又任性,还有点儿——不懂别人。”

“哼。被您说不懂别人,我可真是诚惶诚恐。”

话是这么说,张之维却知道她绝没动真气,莫若说这副薄嗔的神态倒使她的脸孔更生动了。她低头看了看桌上的《灵飞经》,轻叹一声:

“你搅得人心烦意乱,简直要写不下去了。”

正在此时,只听得外面淅淅沥沥,哗啦哗啦,果然是下起雨来了。仍是闷雷阵阵,冷不丁一个闪电,是痛楚的青,白,紫,一亮一亮,照进屋里。风雷激荡,窗户上新贴的桑皮纸被迫向内凹进去。

唐沅颜色未变,指尖和肩头却轻轻一颤。她倒不是怕雷雨天气,要说起来,北京和天津雨夜的疾风迅雷,永定河或是海河的奔腾不息,并不逊于长江边的汉口城。张之维道:

“时候真不早了,先歇息吧!明天早起再写。”

唐沅点点头,收拾了桌上的东西,起身回屋。这房子其实不小,只是破败——不然怎么“闹鬼”呢?堂屋共有五间小房间,唐沅靠东张之维靠西,房门对着房门。到了门口,张之维回身一瞧,因为堂屋里窜风,唐沅伸手护着油灯摇曳的火焰,烛火幽幽地照亮她的脸,就像深海底的一颗珍珠一样,流转着一层神秘莫测的艳光。

这会儿,外头仍是疾风暴雨,声震屋瓦,风雨像是潮水似的高起来,呜呜喧嚣。张之维说要再去查验各处门窗,以免破损漏雨,叫唐沅先休息。唐沅就进了房间,回手把门合上。她把灯搁在桌上,火色是微弱的橘黄,可窗外的电光却是碧亮的。

唐沅借着油灯的火点燃蚊香,然后吹熄了灯,放下蚊帐。

雨仍是萧萧不停。此时,雨的声音已经不再那么癫狂,雷声又是沉闷的,偶尔有青紫色伤痕似的闪电,在窗纸上映出痕迹。唐沅睁开眼,真是不知今夕何夕。身上闷了一层薄薄的汗,然而浸满了雨水的空气失却了热意,接触到她裸露的颈部肌肤,竟有些发冷。

翻来覆去,草席并不舒适,她抱膝坐起,下巴抵着膝盖,眼前一片空茫,深黯的房间里只有蚊香那一点橘红的光。

她当然不是因为床褥敝旧而难以入眠。几个月来她早已学会随遇而安,日益安然地承受“自由的代价”。

她只是突然想到了——

也是在这样一个雷雨之夜。

正是三个月前的梅雨之夜,她怀着一种毁灭性的兴奋,先后让全性和武当的鲜血染红夜晚。时至今日回想起来仍觉得不可思议,自肩头至指尖,都因战栗而酥麻。

假若那是碧眼狐狸的计策——要让她解决全性善后的麻烦,那她无疑已落入彀中。然而,那又怎么样呢?她挣脱金绳,顿开玉锁,终于逃脱了樊笼——多么畅快!

当她击倒宋勉,一步步向倒在地上的道士逼近时,她——倘若没有石门横插一节,她是否真的会刺下去?

也许她真的会下手。

当唐沅冒着雨疾驰于空阔无人的街道时,她是认真这么想的。然后她顿住脚,意识到——她能去哪里呢?

满目萧然。

在那个时刻,她一时间竟然想不到谁能够帮助她。唐家的小姐决不会在深夜一身泥泞地独行,而一个江湖侠客绝不会在寻仇后无处落脚。

她是谁?她要以什么身份立足?

天地之大,向何处安身立命?

—不,有一个人一定会帮她。她知道他一定会帮她。

她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疲惫地,笃定地向那里去,叩响门,看门内亮起一点橘黄色灯火。随后,那人警惕地探出脸,看见她时愕然失色,却还是让她进来。给她打水洗澡更衣,帮她疗伤,烤干衣裳。

张之维说她难懂,任性,不懂别人的心。唐沅伸出手,无意识地触碰了一下后脑的头发,试图回忆起当时那人按压的感觉,并由此在脑海中拼凑那人的脸孔。

“——冯曜……现在在做什么呢?”

她想,她确实不太懂。至少那时,她还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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