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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第 4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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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拼杀

“齐掌柜,我们不能坐以待毙。”

被金鞑子几个冲杀,人群中一片尖叫哭喊,珍娘缓缓举起手里带血的弯刀,眼神中带着狠厉的杀意,丝毫不像个娇柔的小女娘。

齐掌柜行商这许些年,多少人没见过多少事没经过,但他却有些看不透这个小女娘了。

他依稀记得,这个小女娘是要北上投亲的小娘子,是相熟的行船委托过来的,若不是有这层关系,他绝不会同意的。

可谁能想到十余天前,受人委托不情不愿带上的小女娘,竟会有如此果决凌冽一面。

他刚刚亲眼看到她手拿弯刀,一路从队尾跑来,金鞑子驱使着飞速的骏马朝她而去,她竟避都不避。

若不是眼睁睁的看着,她朝着飞奔过去的金鞑子手起刀落,他几乎难以相信。

可他的眼睛却明晃晃的告诉他,这个看似极不显眼的小女娘,疏忽间竟连杀两个金鞑子。

她的一招一式没什么章法,但每一刀都是置人于死地的杀招。

“齐掌柜,我们要快!”

齐掌柜毕竟是经过大风大浪的人,虽然不敢相信,但却比别人反应快了许多,几个闪念下就明白珍娘的意思。

金鞑子上来一刀劈人性命,就是武力震慑,残暴的杀人手法,会让原本浑然一体的商队瞬间一盘散沙,彻底丧失抵抗能力,变成他们刀下温顺的羔羊。

这是他们一直以来的战术,用残暴摧毁丰朝人的反抗意识。

而这个小女娘要做的,便是要尽快聚齐人心,团结一起,一同来抵御这些胆大妄为的贼人。

齐掌柜一个跃身,站到马车上,朝着身后众人立刻振臂一挥:

“大家别乱,我们一起上。”

“他们有刀,但我们亦有剑,我大丰朝的郎朗男儿,岂能不战而亡。”

他本就是商队的主心骨,他这一喊,原本混乱的商队立刻稳下来,再加上刚刚被珍娘喊醒的众人,一群人拿刀的拿刀,拿剑的拿剑,很快便集合到一处。

商队这边已然被珍娘杀了两个,剩下的三个金鞑子很快便寡不敌众,被众人围住。

那些金鞑子已经习惯了丰朝人绵羊般的性子,以往他们出来抢掠,一上来一通斩杀便能击破丰朝人的胆子,却没想到今日竟遇到了硬茬。

而等领头的金人斩杀完那些逃走的人时,商队已然围杀了剩下的三名金鞑子。

这伙儿金鞑子并不是第一次入境抢掠,自打月前开始带人袭扰商队,他们次次满载而归,还从未有过败绩。

那金人头子第一次见这么短的时间便组织反击的丰朝人,甚至击杀了他留下的五名大金勇士,瞬间怒火四起。

已然杀红眼,他想都没想便举刀朝着丰朝人冲过来。

他的目标是货车上最打头的那个丰朝人,以那人模样来看,定是这个商队的主事人,一刀砍了他的脑袋,这商队便成了一盘散沙,届时他要杀光整个商队的男人,再把商队里的女人都带回去做奴隶,为死去的金国勇士报仇。

他是这草原上展翅的雄鹰,是战无不胜的骁勇战士,是被多少金帐少女簇拥恋慕的勇士,如此大的商队,如此庞大的战利品,他要全部都带回金帐去。

他扭头对身后飞驰的勇士呼号,带领他们一起往前冲,杀光这些丰朝的小羊羔。

骏马奔驰,风声在耳边肆虐,胸腔里是激荡的热血。

然而,就在他的刀刃碰到那丰朝人脑袋前,突然□□飞奔的骏马被什么东西绊倒,飞驰的马身重重的前扑,马屁股高高的扬起,朝蓝色的天空抛去。

他亦同样飞了出去,翻腾的瞬间他看见跟在他身后的几名随从,竟也同他一般,重重的飞了出去。

绊马索!

这是他在摔到地上前最后一个念头,紧接着便是后背落地的碰撞,剧烈的疼痛袭来,全身的关节如同错了位般。

他几乎疼晕了过去,直到耳边传来一阵欣喜的惊呼声!

“呜呼,抓到了!”

他缓缓的再次睁开眼睛,他的脖子上已经被架上了数柄刀刃。

“杀了他!”

“杀了他,为我们的人报仇。”

“杀了他!活刮了他!”

刚刚在他眼里如羔羊般的丰朝人,团团把他围在中间。

他听不懂丰朝人的官话,但看的懂那些人的眼神,那是欲杀他而后快的仇恨,像一支支利箭。

也罢,大金朝勇士可杀不可俘。

就在他闭眼等着一刀绝命时,一个清丽的声音打断丰朝人的吵闹。

“他,不能杀。”

珍娘站在众人身后,拦住即将动手的一众人等。

“为什么不能杀?”

“就是,他杀了那么多人,必须要他狗命。”

“这种畜生留他何用,杀了他报仇!”

“杀了他,杀了他!”

“金鞑子都该杀!”

面对众人的质问,珍娘长吸了口气,缓缓开口:

“其他贼人你们都可以杀。但!”

她视线从众人脸上一一划过,最后落到躺在地上的那金鞑子的首领身上。

“他不能杀!”

眼前的小女娘虽看着年岁不大,但在场的众人,都看到她曾一刀杀两鞑子的勇猛。

珍娘盯着躺在地上的那个金鞑子,缓缓吐字:

“这个金鞑子,不是普通人。”

齐程墨年龄小,刚才一直被家里跟出来的仆从护着,等金鞑子都被抓住后才出来,在一群满身是血的人群里,他的衣服最干净。

他顺着珍娘的视线,也去看躺在地上无法动弹的金鞑子。

和刚刚被砍杀的几个金鞑子相比,这人衣饰华贵,看做工不像普通人能穿起的,他从上到下打量,突然他看到那个金鞑子腰间别着的腰刀,不禁惊呼起来:

“这是珊瑚珍珠錾刻金刀!”

在场众人一起行路这么久,自然认的说话的是齐家的少东家,见他发声立刻有人追问:

“齐少东家,你认得这刀?”

齐程墨看了那人一眼,又回头看了看珍娘,

“我认得,我出来前听我爹提起过。”

“你们把腰刀递给我看看。”

立即有齐家的仆从上前去摘那金鞑子的腰刀,谁知刚刚明明一脸放弃反抗、只等受死的金鞑子,见有人要摘他的腰刀,却激烈的反抗起来,死死护着腰刀不让人碰,最后还是众人齐齐上前用力,狠狠的把他按在地上,才顺利解下他的腰刀。

从仆从手里接过腰刀,齐程墨细细的打量,这是一柄纯金打造的短腰刀,通身不过半尺长,刀柄和刀鞘上镶满了玛瑙珍珠和宝石。

“是,是珊瑚珍珠錾刻金刀,没错。我出来时曾听我爹讲过,金人用武器区分品阶。”

“他用的这把金刀,可是金国王族才能佩戴的。”

“这个人是金国王族子弟。”

齐程墨的话音一落,众人立刻哗然,谁能想到眼前这个杀人如麻的金鞑子竟然是金国王族。

众人忍不住纷纷议论起来,探头探脑的都想看看那金鞑子的样貌。

那个金鞑子显然发现众人认出他的身份,又开始剧烈的挣扎起来,虽然他身材生的魁梧,但被好几个人按住,完全不能挣脱。

珍娘一直盯着他,眼见不对一个健步冲上前去,一把擒住他的嘴巴。

“他要寻死。”

她手微微一个用力,卸了他的下巴。

“他寻死就让他死,就算是金国王族又怎样,杀了我们这么多人,不该死吗?”

人群里有人怒喊,金鞑子第一波冲杀时,曾杀了他的人。

“不可!”

齐掌柜显然比那些人懂得这背后的深意。这种人,金朝的王族,身份如此特殊。如果能送到奉天城的镇北将军手上,不管是对丰朝还是对他们齐家都是有好处的。

“留下他。”

齐掌柜朝众人拱手:

“各位还请留他一命,他这样身份送去朝廷,比杀了他更有用。”

领队的齐家发了话,自然不再有人敢置喙,反正之前已经把剩下的金鞑子都杀了,也不算没有报仇。

虽经历了一场血战,但所有人都不敢在原地久留,毕竟所有人都知道,如今留在此处越久越危险。

众人随即掘坟造墓,收敛了一路同行的友人,然后又打扫了战场,把死去的金鞑子都拖到草原野草茂盛处,遮掩了血迹,然后便重新踏上了行程。

这个时代做行商就是这样,虽说买进卖出是暴利,但做的都是脑袋别在腰上的事,行商路上的每一天都随时都面临不测,谁都不知道下一次出门能不能安稳回家。

众人显然已经习惯这样的场景,很迅速的做完一切,然后赶往下一个行程。

所有人都知道,现在必须加快脚程,越早进城越好,没人知道时间拖久了,金鞑子没回去,会不会招来更多的危险。

整个商队除了赶路的吆喝声,和抽打骡马的鞭子声,几乎听不到任何其他的杂音。

姚侪从未见过这样的场景,几乎吓破胆,直到商队再次出发后才敢从车厢里出来。

如今他连珍娘都无法直视了,谁能想到同他一路走了十来天的小女娘,凶狠起来能连杀两人,杀的还是向来叫人闻风丧胆的金鞑子。

不过他听说商队抓住了个金国王族,竟然来了兴致,嚷嚷着要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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