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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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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愈急忙掀开被子,走到院子里一望,未消的血红余晖之下站着一位扎着高马尾的少女,女孩儿曼妙的曲线被紧致的弟子服束缚着,反而更似一位明眸皓齿的翩翩少年郎。

此翩翩少年郎一张淡若芙蓉的秀脸,未施粉黛却显得格外红润生动。眉飞入鬓,星眼如波,张启饱满红唇,露出皓齿,却是一口就要往那拦路的随从手臂咬去,对方一个不留神,或者是压根儿就想不到堂堂黎庄二当家的大小姐居然会真的屈尊降贵对他这个粗布下人下口,憋不出声痛呼起来。

少女用手豪迈地擦擦嘴,扬起头颅挑眉冲他哼笑道:“如何?还要拦我不成?”

随从:“......”

少女名唤黎雁,今年刚好十八岁,是黎庄二当家黎惊云的小女儿,上头还有一个哥哥,名叫黎鹤,大她四岁。兄妹俩性格迥异,哥哥擅长经商,能说会道,极会来事,一年到头经常外出做些买卖;小妹虽是个如花似玉的闺女,偏偏人家女孩子爱的她通通不喜欢,从小就整天挤在一群男弟子堆里,习武耍剑,玩得不亦乐乎。

几年下来,黎雁还真的颇具慧根,练就一身不俗的武艺,好些本门的男弟子都打不过她。

既然拥有这样一身本领,黎雁便碰上喜欢的陌生地方,就跟着哥哥的商队一起远行,说是为了保护哥哥的货物免遭抢夺,拳拳兄妹之情,尤可一见。

可其实真的说起来,两兄妹一正经坐下来又极不对付,没几句就要开吵。

特别自从黎雁开始与黎愈私下接触被发现之后,这战火是烧得更旺......

“你怎么这个时候回来了?”黎愈见到黎雁先是一惊,可也担心两人见面的事情传开惹来麻烦,赶紧给看守解释一句托人采办药材,不放心他就开着大门,反正他这院子地方小,一扇洞开的大门与窗户就能把里面的空间展露个七七八八。

随从往屋内看一眼,黎愈干脆走回去把门和窗户都打开了,然后站在门口问:“这样可以了吗,要不你们就站在我大门口?”

“......”

随从又巡视一眼黎雁手中的东西,默默退开了。

黎大小姐既然能带着东西上到山上来,那说明这些东西已经经过了一次检查。

黎雁提着东西大步跑进来,啪嗒一声往那张简易的四方桌上一放,立刻没骨头一般摊在椅子上,黎愈看着好笑问她:“不是说去运货了,这么快就回来了?”

黎雁摆摆手,露出一副你别提了的表情。

“?”这倒是奇怪了,出发前明明兴致满满的。

“我不说,你还真的不问了啊?”黎雁噘噘嘴有些不满,“黎愈,你怎么对谁都这么无所谓的样子,外头那两人我看陌生得很,他们都派人这么禁锢着你了,你也不知道反抗?”

“这也不是他们能决定的。”黎愈神色冷淡,取过黎雁带来的包裹,一边解开一边回应。

“那么你呢?你就没有自己的想法吗?”少女一双乌黑的眼珠子直直望过来,澄澈清明,又带着即将溢出的护短,“我一不在,你就任由别人欺负你,你还比我大那么多岁,根本不像个哥哥的样子。”

黎愈笑道:“那我喊你声姐?”

黎雁瞪着他,黎愈却收了玩笑,义正言辞道:“好了,你要再在我面前耍小孩子脾气,不然我就不留你了。”

“你!”黎雁简直气急,可她到底是被简单一句话给降服了,闭紧嘴巴不再说话。

黎愈瞥了一眼女孩的脸,岔开话题:“不说我的事情了,你这次出门,有没有遇到什么新奇的事?”

干旱的迹象早在好几个月前就有了预兆,黎愈住在山上,又是离深山老林最近的结契地带。他们祖先迁至此处,与当地的百兽签订契约,按照自然准则,人类不滥意弑杀生灵,野兽也不下山危害人类。

这条契约古老而神秘,由黎庄一族的司巫一直沿袭传承。

同样也是为何黎愈即使带了异族的血脉还被留在黎庄的原因之一。

他是黎天雄血脉下唯一的子嗣,又秉承着先天的灵根,族里的当权者自然不会轻易放了他自由。

至于百姓,就知道得不是那么清楚了,也无从大肆宣扬实情究竟如何。

黎愈吃下这闷头亏,一方面是为了展示自己的无害与服从,另一方面也是使命释然。

年代的变迁,庄内同异族的通婚日益频繁,纯正的血脉也随之变得稀少又珍贵,由此演化而来的家族内部矛盾也是逐渐激化。

在两百年前,同脉而出的姬姓一族被同族歼灭,留存着的只有周亦湫母亲这样一个仍旧姓姬的后代,她身为女子,在宗族之中并不实际握有权重,男尊女卑,反而使她得以保存一条性命。

但是通婚的责任以前如何,家族不在了,当下依旧如此。

黎愈对周亦湫母亲的印象是十分深刻的,那是一个明艳动人又极度温柔的女子,看似柔弱单薄的身躯,却能牢牢包裹住自己孩子,连衣摆都不曾漏掉半寸。

也许天下的母亲都一样,至少黎愈的母亲也是亦然。

早先,与他关系斐然的狼族首领同他告了别,它们生活在这座山背后的一个山谷里,狼族敏锐的嗅觉与感官让他预感到危险,匆匆道别后,他带着自己的狼群西迁,往着更高的深山内部进发,不知是否还会回来。

临走前,那个灰色绒毛的年轻狼王搭着黎愈盈满橙黄灵力的手掌,一双夜间凌厉发绿的眼眸被橙光打得渡上暖意,他凝视着人类的眼眸,担忧与不舍便落尽彼此的眼眸深处。

众生皆说狼子野心、凶狠暴虐、不知餮足,可黎愈却明白,并不是那样。

他无从解释,也无人解释,只好托付黎雁,打听一些外界的新鲜事,寻找一些蛛丝马迹。

黎雁虽不清楚其中的用意,可也一一道来途中所见:“去时一路顺遂,到了赫城城门之外,偶遇一对胡人车马,稍作打听,是赫城即将举办百年庆典,除了这队乐伶舞姬,还有杂耍和运输烟花爆竹的车队,清寒馆特邀来的寒食主厨......整个赫城,人潮拥挤,络绎不绝。”

这倒是不难想象,黎愈幼时父母带他去过一次,那些繁华的景象虽然记不清了,可那满街的人流却是印象深刻,他点点头,让黎雁继续往下说。

“我们把货物交付到买家手里,也去探了一波热闹,可我哥那个人,和他一起玩赏,实在浪费时间,我嫌挤得慌,只在人流稍许少一些的街角看了一出猴儿戏。”许是猴儿戏实在有趣,黎雁眼眸闪光,面露微笑,一时之间居然兴奋起来,“那猴子身穿血红坎肩,后空翻、倒立行走钻罗圈,骑狗,无一不通,哦!他居然还能配合说书人,背负一根荆条,配合耍猴人道其那妇孺皆知的故事,时而跳到那人肩膀上,与他耳语片刻,别说,那模样真像听懂了似的。”

“是吗?”

黎愈神色恹恹,不感兴趣表现得十分明显,黎雁刚刚说得起劲,见着他这副态度,也后知后觉自己有些失言。

“抱歉。”

“......无妨,”黎愈看黎雁一眼,崇水之外,本不是他的能力之内。

“你继续说。”

黎雁闻言微微一怔,很快调整好脸色继续道:“其他倒是没什么了,那些热闹场面,看一次就腻了,倒是回来路上,路过临水镇,听到好些陌生的腔调,那些人俱是同款深紫麻布短衣,肩上背着竹编背篓,朝着镇子里面进去了,目测大概有个百余来人。”

临水镇与崇水镇隔河对望,往来需要乘坐船只,与崇水一样,镇内百姓多是种植一些喜水瓜果蔬菜,当然还有一家大户,以种植花卉为生,远销各地。

传闻此户出产的花卉品相优越,花香悠然,观赏之外,可入药入膳,格外受人喜爱的还有独家秘制的鲜花饼,那可真是花香扑鼻,唇齿留香。

就是黎愈这么足不出户的人,都知道。

每年中秋月圆之时,崇水镇会给每一位百姓分发鲜花饼,黎愈也能得到一份。

如此想来,雇佣百余个短工倒不足为奇,只不过初入夏,最受喜爱的花种都没开放,何故雇来这么多人,平常镇内的百姓都足够人手了。

黎愈没再吭声,他心底忽然生出一种可怕的猜测。

他望了黎雁一眼,女孩眉毛微蹙,好奇地看向他,仿佛非要从他嘴里听到回应,然而黎愈什么都没说,只是从桌腹内拿出两个暗色瓷瓶递给对方:“这个是报酬,你拿好,先回去吧。”

黎雁张张嘴想说什么,对上黎愈淡然的眼眸,心底明明感觉有些不对劲,但是这感觉又没有来由,无论是赫城和临水镇的雇工情况,都和黎愈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更何况,黎愈此刻的眼神太过冷静了,仿佛她只是说了一些他并不感兴趣的小事,所以没了兴致,两人钱货两清,她便也不方便久呆,而是应该按规矩尽早离开了。

她是个风华正茂的女子,却从来如男子一般直率坦然,直来直往,黎愈不说,她也就想不到更多了,口干舌燥之下,她把桌上茶壶内的水喝个精光,方才满意离开。

“......”

黎愈托着腮暗想,这可是他今日全部的食水量了,黎雁来得急估计都没摸清楚现下的缺水状况,可也无妨,黎愈把两个包裹都打开来,忽而记起洞开的门窗,起身关上,留下一条窗缝,在黑夜中漏出一道微弱的烛光。

一直潜伏在附近的随从远远匿在暗夜里一顶行军帐篷之内,打了个哈欠,一边想着白天周公子的话,一边弯起嘴角闭目宁神。

自然地,他没听清蛰伏的更深处,一阵如猫轻快的肉垫踏着泥地,疾速往唯一那座院落飞奔而去,须臾,他只听砰的一声威震,自风中掠过,可传达至他的耳中,却是如此微弱,山间松鼠跃动,雀鸟振翅,都是这般动静。

他随之一颤的眼睛很快重新闭上,继续凝神打坐。

屋内,黎愈却为之一振,他处在结契交界地带,飞禽走神,只要是结了契约的,他都有或大或小的感知,刚刚的飞驰脚步他明显捕捉到了,只是他来不及起身,后续那一个声响就打断了他的感知力,短短一瞬,那层越发强烈的联系就被生生斩断了。

他丢下东西,飞奔至门开,吱呀一声打开门,陈旧掉漆的朱门上一只箭羽穿心而过,门扉溅落点点鲜红,又顺着那仍有余温的毛绒躯体滴答滴答落在地上。

借着屋内昏黄的灯光,黎愈看清了灰色绒毛下耷拉着的脑袋。

那是狼王的独子。

黎愈浑身颤抖,退后半步,不可置信地瞪着那具如同人类豢养的狗崽一般的小狼,它甚至还未成年,在狼群中才绽放出优秀于同辈的果决与魄力,它刚刚奔赴的脚步是那么遒劲有力,急速迅猛,可也就在刚刚,一瞬之间,就被人类一支箭夺取了性命。

谁!是谁?

在这个结契的地带,公然违反契约。

黎愈忽然忆起刚来黎庄不久的一桩小事,那个时候他还没有住在这座山间的小屋,暂居外祖父的祖屋。外祖父捐献了所有的家产,就只留下一栋陈旧的小屋,他被安置在院内角落的一个小屋子里,外祖父外出劳作之前告诉他,那是他母亲小时候的屋子,黎愈走进去,因着这句话,小小的身体不再颤抖得那么厉害。

后来他就居住下来,按照母亲交付给他的教诲,认真学习母亲的制药术。不知道是否是外祖父有所准备,那座狭小的屋子里面,堆得满满的是,母亲遗留下来的医书。

有一天晚上,外祖父去庄内主持一场祭祀,虽然被卸了职,可许多祭祀事宜也只有外祖父最清楚。那是一个庆祝丰收的仪式,整个黎庄的百姓都能参加,黎愈身份尴尬,一个人留在家里,翻开医书。

红烛跳跃,黎愈伏案,读着一本《本早纪要》,他识的字不够他完全读懂,所以他摊开一张白纸,一边一字一字读过去,一边拿着毛笔记下艰涩难懂之处,以便等外祖父回来有空闲的时候请教。

稚子的字青葱绵软,却胜在一笔一划,认认真真,黎愈全神贯注,写好笔下每一个字,可笔下这个字总是出错,黎愈边蹙起眉毛,越写越急,越急就越写不好,急躁中,耳朵一动,窗外传来软软的猫叫声。

“喵~,喵喵~~”一声借着一声,柔软似水,拨动着男孩儿的心跳,黎愈在这万籁俱寂之间,忽然像是寻到一丝回应,他站起身,踮脚推开沉重的窗扉,那喵喵作响的源头居然就卧在他的窗台。

黎愈惊讶起来,小心翼翼伸手,既害怕吓到了猫咪,又怕猫咪反过来咬他一口,可随着他慢慢接近,猫咪不仅没有逃走,在他抚摸上头顶的软毛时,橘色的猫咪甚至还蹭了蹭他的手掌。

他惊喜极了,小手颤抖着举在半空,好半晌才又小心地落下去,轻轻抚摸着,猫咪也没有再逃。

后来数十个夜晚,黎愈都会打开窗户,同猫咪玩耍一番,有时候会留出自己一半的口粮分享给这个不会远离自己的好朋友。

在黎愈心里,猫咪有很重要的位置,他想爹爹娘亲很重要,亦湫哥哥也很重要,那么小猫咪就比亦湫排名后一点点吧。

年幼的黎愈把猫咪抱在怀里,轻声说:“小猫咪啊小猫咪,咱们会是好朋友,一直互相陪伴是吗?”

猫咪仿佛听懂了,喵的一声,黎愈就很高兴,用脑袋蹭蹭小猫的。

但是,那只橘猫,在黎愈宣布它的重要性的第二天就死了,黎愈只看见它冰冷发硬的身躯,以及一身的血迹。

外祖父说大概是被其他动物咬的,黎愈却什么都听不清,也不愿听,他抱着冰冷的小猫咪哭得满脸泪痕,院子门没有关,邻居听见声音围过来,窃窃私语着。

其实黎愈已经记不得当时那些邻居都说了些什么了,他连外祖父劝说的话都听不清晰,时光一下子过去二十年,他用力拔下那根箭羽,接住那个逐渐冷却下去的躯体,错觉间,仿佛也回到了当时那个时刻。

他忽然本能地觉得,这看似毫无关联的两件事有着潜藏在暗处的联系,而他这一次,不能坐视不管。

作者有话要说:难写的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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