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又震了。
还是女儿:“妈,你还好吗?”
她打了两个字:“还好。”想了想,又加了一句:“路上注意安全。”
打完这行字,她忽然觉得喉咙没那么紧了。
女儿问她还好吗,她说还好。这不是安慰,是真的有一点点好了。因为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人,是她生的,是她养大的,是她在张朝军走后仍然割不断的血肉。
发完这条消息,她把手机放在床头柜上,关了灯。
黑暗里,她把手搭在被子上,轻轻拍了拍,像拍一个正在赶路的人的肩膀。
空落落的感觉还在,像冬天的寒气,渗在骨头里散不掉。
但心里有一个地方变得很坚定,很小,很硬。女儿的消息一发过来,它就开始发芽了。
吕韶美回到空荡荡的家时,已经快十点了。
她没有开灯,摸黑换了鞋,把湿漉漉的伞靠在玄关。帆布袋里还剩下半叠没烧完的纸钱,鼓鼓囊囊的,她拎在手里,不知道放哪里好,最后塞进了鞋柜的抽屉里。
客厅很安静。安静得能听见冰箱压缩机嗡嗡的声响,还有墙上挂钟的滴答声。
她走到厨房,打开灯。灶台干干净净,锅也刷过了,倒扣在架子上。她伸手摸了摸,还是湿的。早上出门前洗的,一天了也没干。
她打开冰箱,拿出一盒牛奶,倒了一杯放进微波炉。微波炉转起来,嗡嗡的,橙色的光透过玻璃门照亮了半面墙壁。
很快,微波炉发出“叮”的一声。
吕韶美端着那杯热牛奶走到客厅,在沙发上坐下来。牛奶很烫,她捧着杯子,掌心被温度灼得微微发红,却没有松开。
墙上的挂钟指向十点过三分。
这个钟是程兴平三年前买的,说家里得有个钟,不然时间都不知道怎么过的。她当时说看手机不就行了,他坚持要买,她就没再说什么。
钟买回来以后,每隔半个月就要上一次发条,不然就会慢。程兴平每次上发条都很认真,用那把金色的小钥匙,一圈一圈地拧,拧到拧不动为止。
他这个人总是对一些没什么用的小事分外执着,真遇到大事,反而像只没头苍蝇。
她低头看着手里的牛奶杯。
杯子是程兴平最喜欢的那只,白色的陶瓷杯,上面印着一只卡通猫,是很多年前在超市买一送一的时候拿的。
她喝了一口牛奶,温热的液体滑过喉咙,带着淡淡的甜味。
手机在口袋里震了一下。
她掏出来看,是钱胜利发的消息:“韶美,今天的事处理得怎么样了?有什么需要帮忙的随时说。”
她盯着这条消息看了一会儿,打了几个字:“谢谢钱总,我没事。”
发完这条消息,她把手机放在茶几上,继续喝牛奶。
客厅里很安静。
安静得她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一下一下的,像有人在敲门。
她把牛奶喝完,把杯子放在茶几上,然后站起来,走进卫生间。
镜子里的人脸色灰败,眼窝深陷,嘴唇干裂起皮。她拧开水龙头,捧了一把冷水泼在脸上,冰凉的水顺着脸颊滑进领口,激得她打了个寒颤。
她抬起头,看着镜子里那张湿漉漉的脸。
“你怕吗?”她问镜子里的人。
镜子里的人也看着她,嘴唇动了一下,没有说话。
她关上水龙头,拿起毛巾擦脸。毛巾是旧的,边缘已经起了毛边,擦在脸上粗粝粝的。
程兴平活着的时候,有一次说她擦脸太用力了,会把皮肤擦坏。她没理他,继续用力擦。他就站在旁边看,看了一会儿,伸手拿过毛巾,替她轻轻按了按脸上的水珠。
“这样不就行了?”他说。
她当时嫌他多此一举,现在想想,他就是那样的人。
那样的人,真的就该死吗?
她把毛巾挂回去,走出卫生间,经过次卧门口的时候,停了一下。
门关着。
程兴平死前那几天,她一直单独睡在主卧。不是吵架,只是他翻来覆去睡不着,她嫌烦,就把他赶去了次卧。
她从卫生间走出来,经过客厅的时候,看了一眼茶几上那个空了的牛奶杯。杯壁上还残留着白色的奶渍,像一层薄薄的膜,把杯子的内壁裹住。
她拿起杯子,走进厨房,拧开水龙头冲洗。
水流冲刷着杯壁,带走那些白色的痕迹,露出底下原本的白色陶瓷。她关掉水龙头,把杯子倒扣在架子上。
做完这一切,她站在厨房里,看着窗外黑沉沉的夜色。
对面楼的灯已经全灭了。整座城市都在睡觉,只有她一个人醒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