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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金鹏王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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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雨说来就来,伴着轰隆隆的雷声,豆大的雨点子将前几日还干燥着的地面打出一个个泥坑,硬邦邦的泥土立时变得松软起来。

这样的天气无疑为某些事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一只黄色皮毛、立起来有人高的大犬趴伏在地上,两只前爪用力将土地刨出一个深坑,在它旁边还有一只白雕,羽毛已经被厚重的雨打湿,却也双目炯炯地用两只脚爪在泥地里刨坑。

看它们辛辛苦苦、神情专注的样子,想来这泥土下面定是埋着什么了不得的东西。

这片土地是某个大庄园的后院,这里奴仆甚多,甚至还有许多江湖上叫得出名号来的高手,若是寻常时候,这样一鸟一犬的奇特景象定会引起不少人惊呼,说不准还要叫某些人变色,只是今时今夜的这场大雨做了最好的伪装。

一犬一鸟埋头苦干,本是打理得油光水滑的皮毛现在也被泥土浸润得狼狈。

……瞧着是有那么点心酸呢。

好在它们不是凡俗飞禽走兽,脚爪仿若利铁,又有使不完的力气,不多时便在地上刨除一个一丈宽、两尺深的坑洞,坑洞下渐渐显露一个属于人的躯体,等到坑下人的面孔浮出土地,两只动物这才不动了,一溜烟跑到不远处的长廊下面躲雨,互相理毛。

泥坑里先出伸出一只手,很快被暴雨冲刷掉上面沾着的泥土,这只手很白,甚至称得上是青白,指缘莹润,指腹细腻,关节修长,这是一只一看就保养得很好、属于富家子弟的手。泥坑里的人继而使出第二只手,两手用力,把自己从泥坑里拔了出来。

暴雨很快打掉这人脸上的泥土,她的脸比手更要白,面如金纸,唇色却发乌,狭长的凤眼里蕴养着两丸黑水银,黑水银里蒙着一层雾霭,使她无论转向哪里都透着一股黑沉沉的死气,瞧着吓人。

但无论谁也不能否认,这是一个很好看的女人,即便她现在泡在一汪泥水里。

钟芙眨了好几下眼睛,才总算觉得眼前的那一层黑纱一样的东西褪去了,视线清晰的同时,那种暴雨天特有的雨水的味道混合着泥土腐殖的气息也一并冲入鼻腔,继而是身体内各个器官涌入头脑的警报。

她中毒了。

一来就被埋在地里,要不是这场大雨外加上廊下两个帮手,她能再死一次。

系统喋喋不休:“谢天谢地。”

别个儿说谢天谢地说不准只是托词,她们是真的谢天谢地,这个世界的天道总算没把邀请过来的客人再原样送回去。

眼下这情景再明了不过,这姑娘中毒而死,被人埋在这里,前因后果都在钟芙脑子里,只是此刻无暇计较,钟芙拖着中毒的身子从坑里爬出来,冲着廊下的两只招手。将军滚到钟芙怀里四只爪子一用力就把她拖到背上,一人一犬一鸟借着雷雨天悄悄从庄园遁走。

还有一个时辰就要天亮了,是非之地,不宜久留。

……

上官飞燕是个很美的女人,即使生气时瞪着眼睛也叫人觉得是美人薄嗔,别有韵味。她的美丽仿若是天上的月光,有眼睛的人都能瞧见,都会觉得震撼,就算是瞎子,在她轻若飘云的声音里也会软了心肠,她不仅是个十分美丽的女人,还是个能十足运用自己美貌的人。

当美丽成了一个极点,也便成了一种工具,一种武器,即便是没有功夫的人拿到暴雨梨花针这种顶级暗器也会一跃成为武林高手,何况上官飞燕这种本身头脑不俗,又颇有心计,甚至会些武功的女孩子呢,她当然也是一流高手。

此刻她向来以温柔对人的脸沉了下去,眼睛里既有恨意又藏着惊恐,她死死地盯着面前两尺深的泥坑——她亲爱的表姐应当乖乖巧巧地躺在这里,像一樽木偶,一个精巧漂亮但不会说话的陶瓷娃娃,可她眼前除了一个泥坑什么都没有了。

“……难不成死人也能活了。”上官飞燕的声音就如从喉咙里挤出来。

“廊下有野兽的爪印。”柳余恨在这个小院子里转了一圈道,尽管他已经尽力将声音放轻,但声音总像是生了锈的锁链一般,说不出的粗糙干哑。

上官飞燕幽幽地说道:“你是说,我的好表姐是被野兽挖出来吃掉了?在远离山林的庄园,刨出两丈多深的坑来,吃一个死了两天的死人?”

那她更相信表姐根本没死,不过是使了某种手段叫她以为她死了,然后借机骗过了她再趁着雨天逃了出去。

这不是没有可能的,江湖上有种龟息功——尽管她没有见过,但她知道有人会,霍休就会,她的好表姐或许是得到什么人的传功学到了这种龟息功,然后骗过了她。可这种说法也并非没有漏洞,她和上官丹凤从小一起长大,对这个表姐再了解不过,没什么心计,头脑空空,武功不入流,相貌称得上是难得的美人却也绝及不上她。她怎么会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忽然对她有所防备并留了一手呢?上官飞燕实在不能相信上官丹凤有那个头脑。

可偏偏事情发生了,本该老老实实死去的人忽然没了踪迹,这让上官飞燕既怨恨又有几分因计划偏离而带来的惊慌。

怨恨逐渐盖过惊慌,精巧的指甲掐进掌心。

她恨上官丹凤。

一无是处的废物偏生投个好胎,亡国皇室后裔,靠着祖产自小锦衣玉食,被千娇万宠长大,被这种处处不如她的人压一头,上官飞燕由初始的嫉妒日复一日演变成怨恨,在某种野心和渴望的促使下,终于有一天她对这个表姐下了手。

“找!就是被野狗吃进肚子里也要从那狗的肚子刨出她的血肉来。”

上官飞燕恨声道。

表姐,你最好藏得严严实实别被我找到,否则这一次,我可不会因为怜惜而给你留个全尸了。

……

大雨连着下了两天两夜,到了第三天辰时许终于放晴,钟芙披着蓑衣、戴着斗笠在巷子里七拐八拐,数着数在左拐第三间小门时踏了进去。

这是一个十分逼仄的小院,横着走只够五步,往前走十步就进了一个黑洞洞的房间,房间里采光极差,以至于大白天还得点着蜡烛,蜡烛旁坐着个人,身量中等,相貌普通,留着两撇小胡子。

斗笠下的手甩出一枚宝石戒指,这是她从某个寻欢作乐的欢客身上顺来的。

宝石戒指叮铃一声落在桌上,小胡子“咦”了一声,说了句“稍等”便掀了帘子往后头走,钟芙猜这是去验那宝石成色以及真假,不多时便回来了,也不问东西从哪儿来的,只是道:“姓名,年龄。”

钟芙随口报了个假名,小胡子又说:“我得瞧瞧样貌。”

他把油灯向她脸上一照,压得极低的斗笠被一只手抬了抬,那人飞快地一看,低下头起了笔在纸上写下“面黑,有须,颔下有痣”的字迹,接着吹干墨迹,这样一份简易的路引就做好了。

小胡子将纸一卷递给她,钟芙接手看了两眼,许是那宝石戒指成色不错,小胡子多说了几句:“放心吧,保真,咱们上面有关系。”

那鲜红的大印并不是才盖的,钟芙在落款上扫了一眼,正要走,这小胡子又笑眯眯地道:“小人这里还兼着买卖消息的生意,客官若有需要,只要开得起价钱,有问必答。”

钟芙倒是想问,只是她确实没钱了,闻言并不多留,转身便走。

这边她刚出门,那小胡子从凳子上跳起来,掀起后帘,对里面人道:“快走,这人是个大麻烦,追着他的更是大麻烦。”

他做这行十几年了,找上他的顾客大体惹着什么麻烦他打眼一瞧就能猜个七七八八,贪财不假,惜命也是真的,做他们这行的,眼力要有,手脚也要快。

几乎是钟芙从巷子里出去的时候,另一边的人也顺着小路跑了。

蛇有蛇道,鼠有鼠道,钟芙不怕对方被上官飞燕的人逮到,就是逮住了也无妨,她手上像这样的路引已有了许多份,每一份都对着不同的样貌。

带着新鲜出炉的路引,她从徐州府向北进入山东,兖州转西向河南,又转北进入湖广,在衢州府一处茶摊落脚的时候听到了青衣楼的消息。

“青衣楼是越发猖狂了,你们听到没有,太原兴云庄庄主日前被青衣楼的找上门去,至今不知所踪。”

“青衣楼”三个字一出来,茶摊都静了一静。青衣楼是江湖一大神秘组织,具体什么时候起家没人清楚,但少说也有二三十年的名声,据说只要被青衣楼盯上的人,少有逃脱的。这样厉害的组织,偏偏行踪又十分神秘,往往听到名号的时候都已经做下案来,兼之高手辈出,寻常江湖人若不幸碰上青衣楼也是远远避开,于是,他们的底细便更加不为人所知了。

茶摊上的江湖客说着青衣楼的作风狠辣,出手必见人命,短短两个月已经听闻三桩大案。

钟芙眉头微微蹙起,青衣楼神出鬼没,按理来说和她和上官丹凤并无干系,可偏偏有种感觉,这是冲着她来的。

钟芙凝神细听,发觉第一件案子发生之地正是江南,此后向北,一路跑到山西,而钟芙早在山东便调转马头往南方来了,又是直奔福建,恰恰与青衣楼错身而过。

除了上官飞燕,她想不出还有谁会一直追踪自己的消息,看来,她与青衣楼关系匪浅。

钟芙听过青衣楼的消息又继续赶路,三个月里她绕着南直隶转了一圈在福州落脚,这里远离江南,口音与江南大不相同,仗着从前在福州生活的经验,钟芙很轻松就融入了当地居民生活。

她自去找了一份活计做,一边维持生计,一边专心养病。

上官飞燕给她下的毒非常奇特,中毒后需要马上运动挥发掉大半毒素,接着才是慢慢靠药物调养。但她中毒匪浅,全靠老天保佑吊着一条残命,又加上一路奔波,缺医少药,即便她有一身好医术好毒术,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对残毒也无可奈何。余毒致使她长久地保持着一种青白的肤色,看着极为不详,好在她使易容示人并不令人察觉。

只不过残毒影响,就算是三伏天里,体温也低得吓人,经常冷得她发抖,她只好自己砌了炕,明明是在福建,却仿佛在东北,自己想想都觉得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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