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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豪情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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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曲宁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去哪儿?”

“西市。”傅惜之说。

东西两市是整个燮京城最繁华的商品集市,基本上只要是你能想得到的吃的、喝的、玩的,都可以在这两个市集上买到。

要说这千万年来主体的消费人群都没有太大变化,女人始终是主流,其次是孩子,如果说在大景有什么跟现代不一样的地方,那就是至少这里的男人的消费水平比狗高。

动物权益还有待提升。

扯远了,总之因为爱逛街买东西的主要是女人,所以一整个东市都是为女人服务的,主要卖些胭脂水粉、女儿家的绣鞋,还有成衣跟布料。

成衣以时下在女孩子间流行的衣裙为主,布料也大多颜色鲜亮、花团锦簇,无论是高门贵女还是平民女子,都能在这里找到适合自己的衣装。

以卖胭脂水粉出名的二娘子桥就在东市边缘,总之这里就是女人的天堂。

至于西市,卖的东西要繁杂很多,各种吃的用的,男人的女人的孩子的交通运输的……不一而足。

曲宁自打来了这里还没真的逛过东西两市,只坐马车途经过外口,他摸摸鼻子:“陛下这是想……逛街么?”

傅惜之道:“你就当是吧,去了你就知道。”

他丢下这句话就先行离开了,让曲宁在含光殿门口等着。

君要臣从臣也不能不从,曲宁只好在含光殿大门外头候着,好在傅惜之没让他等太久,半盏茶的工夫就出来了。

曲宁一回头,看见那个在正午的日光下走过来的人,却愣了愣。

自打曲宁第一次见傅惜之起,这个人除了当初那乌龙的一晚只着了里衣,其余时间俱都一身端庄持重的帝王装束——虽然本人跟“端庄持重”这四个字没什么关系吧,至少给人的感觉是如此。

此刻的傅惜之却换了身赭红色的常服,袖口收拢,衣摆两边做了利于行动的高剪口设计,同时长发用同色的发带束成了马尾。

他边走路边整理袖口,无意抬头间,和曲宁眼神相撞,那只平时看上去特别凌厉的上挑眼也不那么骇人了。

反倒是有几分青年人的肆意张扬,不像深宫中的帝王,倒像江湖里的少年侠客。

“陛下好不一样……”

“你要不要也换一身?”

两人几乎是同时开口,又同时都顿住了。

还是一旁跟着傅惜之的邱仁贵有眼色,见状立即笑呵呵道:“陛下说得是,曲大人这一身朝服,去西市游玩多有不便,不若也去换一身常服,更自在些。”

曲宁一想也是,刚才怎么没想起来,穿着朝服去逛集市确实是有点引人注目。

于是他便也在宫女的带领下,下去换了身衣服。

好几个小宫女一人拿了身常服,在曲宁身上挨个比划,最后举起一件素白的锦袍,笑道:“还是白衣称曲大人您,不然就试试这件吧?”

曲宁:“……”

他有点不太自在地穿上了那身雪白的软缎长袍,束上绣满流光溢彩的银色暗纹的腰封,宫女帮他整理好了襟口。

倒也不是他不喜欢白衣服,就是潜意识地觉得,一般文艺作品里,喜欢穿白衣服的要么是主角,要么是什么武林高手、高洁仙人。

他充其量就是傅惜之跟苏洵的爱情保安,穿这种喧宾夺主的颜色有点……怪怪的。

宫女帮他将黑瀑般的长发挽起,冠上羊脂白玉的发冠。

“曲大人真好看!”

曲宁飞快地看了一眼铜镜——他光是看样式,摸布料,就能瞧出这身衣服价值不菲,他还从来没这么盛装打扮过,有点不好意思。

同手同脚地走了出去,邱公公远远瞧见他,笑道:“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曲大人真是姿容绝世啊。”

他显然就比那小宫女文化水平高多了,也让曲宁更加不知所措了。

曲宁只能尴尬地咳了两声,掩饰性地去拉傅惜之的袖子……没拉着。

傅惜之平常穿的朝服和冕服都是宽袍广袖,曲宁害羞之下忘了他刚刚换了身窄袖的常服,因此拉了个空。

一转头,反倒是看见傅惜之正一脸若有所思地盯着他看。

神情有些许的恍惚。

“陛下。”

曲宁叫了一声,傅惜之才回过神来:“……没事,咳,备马吧。”

他抬手搓了搓耳根,掩住那莫名上浮的、微微的一点热。

曲宁上辈子没骑过马,抬头仰望着面前毛发油亮、用鼻子对他喷气的高头大马,心中有些惴惴。

邱仁福还在旁边催他:“曲大人,请上马吧,这匹‘红缨大将’可是陛下最为钟爱的马儿之一呢——百里挑一的良驹,一日疾驰千里不在话下!”

“……”曲宁一点都不想骑这种“千里良驹”,他小心翼翼道,“呃,有没有稳重一些的马儿选择?”

这个一直在用鼻子喷他的什么红缨大将,跟“稳重”二字显然没有任何关系。

一旁的傅惜之已经骑上了一匹黑马,扯了缰绳往曲宁的方向遛了几步。

曲宁眼角余光瞥见那匹黑马的四蹄皆是雪白,如同脚踩白云的黑色飓风。

这匹马他是知道的,是傅惜之最喜欢的一匹马,名叫岫雪,书中傅惜之带他弃城逃命时,骑的就是这匹马。

所以曲宁骤然瞧见,心里禁不住咯噔一下。

“红缨大将个性已经很稳重了。”傅惜之没注意到曲宁的走神,他俯下身拍了拍岫雪的马脖子,“它脾气才大。”

像是响应傅惜之的话似的,岫雪立马用前蹄刨了刨地,拿脑袋撞了曲宁一下。

曲宁猝不及防,险些被他撞翻在地。

曲宁:“……”

“快上马吧。”傅惜之说,“大景人哪有骑不好马的,那匹红缨大将,朕的皇妹都能骑得虎虎生风,她们才十五岁而已,你可别给朕丢人。”

这边曲宁小心翼翼地爬上了马背,所幸原身应该是会骑马的,他一上马,牵起缰绳,动作就自然而然地流畅了许多,跟上了傅惜之的岫雪的步伐。

两匹骏马如风雷浪涛般在燮京城的车水马龙中飞驰,眼前的勾栏瓦舍、轿辇人潮,都被迎面而来的风吹向身后。

旧的风景步步退去,而每向前一步,又有新的风景出现。

曲宁骑在马背上,驰骋车流间,深吸一口带着暮春杏花香味的淡风,忽然就爱上了这种滋味。

难怪那么多王公贵族都喜欢打猎,他只不过是骑马穿行在燮京城的大路上,已经觉得胸中豪情顿生了,要是穿梭在山林间,想必更是无拘无束,如风一般自由。

这种感觉一旦体会到了就很上头,曲宁试探着又夹了夹马腹,想再提速。

傅惜之所言非虚,红缨大将的脾气的确没有第一眼看起来那么糟糕,只见它收到了曲宁的提速信号,虽然不大乐意,鼻子里又喷出一股气,但还是加快了速度,撒蹄飞奔。

不过任曲宁怎么加速,傅惜之始终稳稳行在他前面一匹马身的距离,而且看上去悠闲自在,毫不费力。

……这人莫不是背后长了眼睛?

曲宁有点不信邪,再次提速,傅惜之终于回了头,黑着脸说:“曲宁,燮京城有马匹限速的,你严重超速了。”

曲宁:“……”

那大景还有条缕分明的律法呢,你还不是想砍人就砍。

他在心里默默腹诽着傅惜之这种宽以待己严于律人的行为,不过也不敢太过放肆,终究是放缓了马速。

只是在两人的这一通疾驰下,西市也就在眼前了。

“上好的翡翠玉石!上好的翡翠玉石!公子姑娘们,走一走看一看,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姑苏绣娘亲手缝制的荷包哦!买一个送给有情郎,从此鸳鸯成双对,共结连理枝!”

“各位公子姑娘们!逛累了就来小店歇歇脚喂!小店有全燮京城最美味的独家秘方!好吃到舌头都会咬掉的东坡肘子!”

“套圈咯!套一次只要三钱,套到喜欢的直接拿走,套到诅咒娃娃返您两钱——”

……诅咒娃娃?

曲宁环视四周,目不暇接,只觉得被四面八方的叫卖声环绕,每经过一个地方就立马有人眼睛一亮,冲过来向他推销自家的特色产品/特色服务……还有各种莫名其妙的东西。

他忍不住偷瞄傅惜之——很难想象这心思莫测、阴郁狠戾的暴君会喜欢这种人间烟火气。

傅惜之却神色如常,甚至熟门熟路:“这边走,跟我来。”

曲宁便跟着傅惜之走街串巷,在人潮拥挤中穿梭前行,周围嘈杂的人声也难免入耳。

“哎哎哎,我告诉你们,皇帝老儿又要杀人啦!这次要杀五百多个!而且是凌迟!诛九族!”

“我的亲娘嘞!!话说凌迟也在西市口处刑吗?”

“应该是吧……唉……这半年我们店里来的客人都没有东西市砍的犯人多吧!这个皇帝真是可怕,历史上那些最残暴的暴君也不过如此了吧!”

“别提啦!现在在朝里为官可真不安全,我爹虽然就是个小编修,也说天天都是把脑袋别裤腰带上上朝,生怕皇帝一个不高兴自己就人头落地啦!”

傅惜之的脚步顿住了。

曲宁也是心中一惊。是了,东西两市不仅是燮京最繁华热闹的集市,同样也是斩首示众的地方。

那从东市处刑台一直流到二娘子桥的血,吓晕了的卖饰品花钿的妇人,都是真人真事。

而且这谣言传的速度和夸张程度可真是像长了翅膀!今天早朝的事,中午就已经传出来了。

两百多个人直接翻了一番,变成了五百多。况且最终傅惜之并没有真的处决他们,在市井间,一切却都变了味。

有孩子在唱着荒腔走板的童谣。

“八抬轿,玉面郎!阎王揭了棺材盖,烧杀掳掠最在行!东市马,西市粮,燮京城里六万户,全是阎罗的小肥羊~小!肥!羊!”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外面的爆竹声一大早就把我炸醒了呜呜呜,我的阴间作息被打乱了(误)谢谢宝贝的地雷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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