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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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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那以后,又是很长的一段时间过去,世间早已风云变幻。漫思经营了一家小报摊,一是为着生计,二是松云喜欢。

“真是有趣极了,我从未见过用这样的句子写文章。”松云一边坐着一边看一份杂志上新出现的小说,看着看着就哭了。

伏漫思哭笑不得,说怎么了,有趣怎么还哭呢。

松云一边拭泪,一边说:“一是他的才华让我嫉恨,二是他把人生看得可真透彻啊。这么清醒内心一定很痛苦吧。”

后来几年,漫思的生意逐渐做大,开了一家书店,有一天下午,松云正在看店。店里来了一位客人,在店里逛了有好一会儿。

松云并未在意,等了一会儿,客人似乎还是没有找到自己想要的书。便过来询问。

等到抬头,她看到了那张熟悉又陌生的面孔,愣了有好一会儿,才慢慢回答他。

他问了一个当时极为盛行的作家的书籍。松云说有的,然后从后面的柜子里拿出来。趁着这个功夫,那人看到了她桌面上摆放的那本翻开的书页。于是他问:你也在看这个作家吗。

松云一边拿书一边回答他:是的。

“真好。”他说。

等他走后,松云还是没有忍住,出了门看他的背影。心有忍不住有些好奇。他身着一件长衫,手里拿着书卷,不知道他现在在人间的何处,在做什么。他的身上那股浓重的书卷味道,好似已经盖过了以往,金戈铁马的英雄气概。想来他的人生也算是传奇了,从拿起书,到执起剑,到再次拾书。命运一次又一次打败,但他一次又一次站了起来。

好吧,就这样吧。缘分就到这里吧,以后她不会再来了。他们已经不适合再遇见了。松云想到。

但是书还是要读的,有一次松云心血来潮,参加了一个学校里举行的小说交流会。

会长表示热烈欢迎,说感谢叶老板友情赞助的杂志和经费。让我们欢迎叶老板先发表自己的读书感想。

叶松云笑得不行,说行行行下期的我也包了。于是开始读她刚开始接触这类文体时第一个读到的作家的小说。

“他一手拈弓,一手捏着三枝箭,都搭上去,拉了一个满弓,正对着月亮。身子是岩石一般挺立着,眼光直射,闪闪如岩下电,须发开张飘动,像黑色火,这一瞬息,使人仿佛想见他当年射日的雄姿……”[1]

孟南洲在不远处的台下看她,想着他们的灵魂其实是如此契合,总是读一个人的书,为同一件事情而有所感悟,因同一片叶落而出神。并且从未停下脚步。那么多年过去了,时光磨掉了她的血肉,露出里面属于美人的骨相。这算是磋磨命运给她那点唯一的好处,而他是被此百般吸引的有罪之人。

几天后,叶松云收到了一束被转交的梅花,和一封信件。

信上是王维的《少年行》“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

叶松云心中已经明白送信之人的名字。心中疑惑,不知道他到底是如何得知她的住址。但是这句诗是他喜欢的。哪怕是借花送佛,也比她以前收到礼物来得更称心如意。

她看着上面的诗,拿来纸笔,在纸上一笔一划写下这句话。觉得心中快乐极了,好像可以忘却这一路以来所受的苦楚。但是转回头,又会想起过去那些不堪回首的艰难历程,心情又沉寂下来。

她心中一边痛苦一边悸动,最终她在提笔在窗台边思索许久,才慢慢在信纸上写下一句诗。

后来她把诗给了一个送信之人,不知后来那个人有没有收到。

信上面写着:

十年生死两茫茫。

“十年生死两茫茫……”孟南洲在灯下拆开她的信件,表情柔和至极。一旁的陆执安就听见他慢慢一字一句读着她的信,然后情不自禁补充上了后一句。诗歌的意蕴是如此的丰富,短短的几个字,就像能说尽人一生的相思。

“不思量,自难忘。”

作者有话要说:[1]出自鲁迅小说《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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