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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弃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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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六妹又何尝不是浑身不自在,她在娘家衣食不愁,养尊处优,日子过得称心如意。要不是姑娘总是要出嫁的,她才不愿匆匆忙忙地就嫁到余家来。

到了余家,端人家碗,服人家管,她处处忍耐,可不自由了。

这也就罢了,最让她心中不快和受不了的是余良民的冷落和嫌弃,使她感觉在新家如同寄人篱下,像个要饭的似的。她满心委屈,忿忿不平。

余家有什么了不起?屋下一家三口,屋上土砖瓦房几间,人丁不旺,无权无势,能和高家结亲,那可是走好运、攀高枝了,余家应该抱着后脑勺开心地笑!

再看看自己的娘家。

以前,父亲是公社副书记,母亲是大队妇女主任,大哥是生产队长,二哥是民兵队长,一家四世同堂,老老少少一二十口人,干什么都轰轰烈烈!毫不夸张地说,高家声名在外,足以雄霸一方。

要不是现在行政机构改革,撤区设乡镇,公社没了,大队改叫村,生产队改叫组,组织结构发生巨变,他们家可是当地名副其实的“豪门”,方圆几十里,哪家可比?这样的家庭在农村打着灯笼也找不到第二家吧?

她的日常生活由奶奶照顾,哥哥姐姐们都已经成家立业,她二十多岁了,还像个孩子似的,不用为柴米油盐操心,只干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日子过得优哉游哉,干吗非要嫁到余家来受洋罪?

想到这里,她难免心生怨气,感觉父母迫不及待地想要她出嫁似的,找个人上门见一面,也不问问她的意见,就自作主张,一口答应,一个月以后,她就出嫁了,随随便便的就把她打发了。她越想越不服气……完全没有认识到,她能嫁到余家来,运气还算不错。

余家只有三个大人,个个勤俭麻利,经济条件不差,公公有退休金,家里有存款,同样衣食不愁,同样不指望她干什么力气活。公公和余良民就不用说,只有婆婆叫她做点家务事。婆婆叫她干些什么呢?比如,婆媳俩一前一后抬一桶水粪去菜园里浇浇菜,或者,烧饭的时候,婆婆在灶上忙乎,她在灶下添把柴,烧把火,诸如此类。

想想余良民小的时候,厉氏当初是怎么对待他的,高六妹应该知足。

高六妹不当家,不作主,不用操心柴米油盐贵,她的日子依然过得很轻松,清闲无事的时候很多。闲来无事,她会出去串串门或者去附近人多的集市上转转。她的时间观念不强,经常到了饭点,别人家早吃饭了,她还没有回来,家里人还要到处喊她回来吃饭。

这样的习惯搁在谁家,谁家都忍受不了。

婆婆自然要数落她几句,甚至大声训斥:“不指望你做什么事,你连饭都不晓得回来吃!三岁小孩到了饭点也晓得回家吃饭呀!”

高六妹一般不回嘴,但她还是很有些小姐脾气的。她会生闷气,躲在房间里不出来,以不吃饭回敬。余老伯只好又叫余良民去喊她出来吃饭。

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拌嘴、吵架、闹矛盾,这是日常生活中的必修课,谁家都不可能幸免,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日子就这么平平淡淡地过着,一年又一年。

渐渐地,余家心中有苦,口难开。余良民结婚三四年了,还无一儿半女。两位老人焦急万分,唉声叹气,当然对整日无所事事的儿媳妇颇多怨言了。余老伯开始有点儿后悔了。

在旁人看来,这门婚事的确不太高明。不管怎么着,这事是没有后悔药的。

余老伯已经七老八十,身体尚可,整天不闲着,还忙着干点农活。有一天,老人不小心摔了一跤,这下可不好了,从此一病不起,不到半年时间,他终究没等上抱孙子,就在郁郁寡欢中离世了。

堂兄弟叔伯们帮忙操办后事,亲朋好友纷纷前来吊唁,一切按老规矩办,热热闹闹的,耗去不少银两,家中存款顿减。而且,从此以后,余家再也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来源,余老伯的离世就像家里顶梁柱倒了,余家高枕无忧的日子岌岌可危。

厉氏同样年事已高,她开始体弱多病,走路蹒跚。余良民对这位后母并没有嫌弃,依然听她支配,依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依然重活轻活都干。毕竟他和高六妹之间相互不对付,家里多个老人,还能调和鼎鼐,还能把家务活料理得井井有条,使他每天干活回来,有口热饭热菜吃。无论如何,家里时时刻刻都有人在,多点人气,总比只剩夫妻俩大眼瞪小眼强。

可是,余老伯走后,厉氏倍感孤单,也不再指望什么,过了两三年,也过世了。

余良民当然不会在最后一程亏待老人,丧事依然按老规矩办,吹吹打打,一样不少,热闹是热闹,钱也没少花,等一切结束,家底也差不多空了,余家的优势全无。

从此以后,从未在家当家作主的余良民和高六妹要自立门户,自力更生了。无依无靠,再也当不了甩手掌柜了。不过,不用担心,他们还不至于饿死。

余良民干活一向是一把好手,种田种地,他样样都会,因此,家里粮食从来不缺。

高六妹经过这么多年的磨练,也慢慢懂得料理一些家务,懂得要勤俭过日子。

日子就这么将就着过,一个主外,一个主内,没有大人的管束,他们倒也过得自由自在。

尤其是高六妹,一向习惯于自由自在的她,老毛病难免发作,时不时放飞自我。她经常出去串门闲逛,到了该吃午饭的时间,她家还未见炊烟,锅灶还是冰冷的。

这样,家庭矛盾就来了,日积月累,爆发只是迟早的事情。

有一天,余良民出去干活回来,腹中空空,疲惫不堪,原指望回来马上就能吃上热饭热菜。可是,到了家门口,只见大门紧闭,门上一把锁,高六妹不知去向。

余良民怒发冲冠,他拖着疲劳的身体去村头村尾四处呼喊,才把高六妹找了回来。

两人一见面,余良民忍无可忍,不善言辞的他,忍不住大声呵斥:“到了吃饭时间,你还没开火!你没看见别人家已经吃饭了吗?!”

然而,高六妹可不服气余良民管她,不仅不觉愧疚,反而很不以为然,大声回嘴,针锋相对:“哪家吃饭了?!我在汪奶奶那里玩,她老人家也才刚刚烧饭呀!”

余良民本来话语不多,不可能和高六妹来一场唇枪舌战。高六妹反唇相讥,余良民被呛得无言以对。饥肠辘辘的他,气得面红耳赤。

情急之下,他脱口骂道:“我不要你这个无用的对头!你滚!你滚!!你滚回娘家去!!!”

高六妹被镇住了!嫁出去的女儿如同泼出去的水。兄长们各自成家立业,父母老态龙钟,垂垂老矣,还得靠儿子媳妇赡养,她如何回娘家去?

她有点儿心虚,没有再嘴硬,而是一头钻进厨房,烧饭去了。

本来,这次吵架只不过打了个平手,并不存在谁输谁赢的问题。然而,事情还没完。

高六妹觉得余良民叫她滚回娘家去,是欺负她!她要找个地方喊冤叫屈!她要去哪里呢?她要去四婶家,她要四婶来评评这个理!见到四婶,她感觉委屈得不行,刚一张嘴,竟然哭哭啼啼起来。然后,她一边哭,一边哽咽着絮絮叨叨。

四婶听了她断断续续的哭诉,问道:“你们为么事吵架?”

高六妹牢骚满腹,一肚子怨气,振振有词地说:“他从外面干活回来,我还没有烧饭,他就生气了!”

四婶听罢,哀叹一声,说:“他在外面干活,辛苦。你在家没事,就不要到处乱跑,以后把饭烧早一点,不就行了吗?”

经四婶这么一说,高六妹自知理亏,没词儿了。此事才不了了之。

吵架和怨恨,使夫妻之间的隔膜更深,使两人的关系更加疏远了。因此,他们夫妻关系常常紧张。二人之间并没有随着岁月的流逝而鹣鲽情深,琴瑟和鸣,而是公子派头对上小姐脾气,各说各话,鸡同鸭讲,心很难往一处想,各吹各的调,就只能各玩各的了。

不过,尽管不和睦,倒也相安无事,日子继续将就着过。

时间隧道进入到九十年代。岁月催人老,余良民人到中年,四十岁了,一事无成。日子过得不咸不淡,他看起来似乎安之若素,不以为意,其实,心里还是很落寞的。

同村有个小兄弟叫余超群,在镇联防队工作,帮忙维护治安管理。他自制了一把土枪,喜欢在晴朗的夜晚出去打猎。通常,他会叫上一两个人,余良民是常客,因为高六妹不敢管他,家里又没小孩拖累,他比一般人清闲自由。

余良民也很乐意出去弄点野味回来打打牙祭,晚上出去打猎,也是非常有趣的一件事。

从八十年代起,乡民做饭已开始烧液化气,山也封禁了,一年开禁一次。

上山砍柴的人少了,无人放牛了,树木茂盛,遮天蔽日,枝枝蔓蔓,盘根错节,上山根本迈不开腿,连采蘑菇都不可能了,因而野生动物暴增,四处横行。

屋后山脚下的田地没法耕种,野猪呀,野兔呀,野鸡呀,黄鼠狼呀,等等,经常跑到庄稼地里来觅食,乡民们防不胜防,很恼火,却又无可奈何。

朋友来了有酒喝,敌人来了有猎枪。有人想到了一个对付这些不速之客的好办法。

野生动物在夜间看见灯光不敢动,本意是为了规避风险,结果却成了坐以待毙。所以,夜间狩猎最佳。

一年四季中,春天万物生长,不杀生,非狩猎季;夏天晚风徐徐,出去走走,倒是颇为惬意,可是,蚊叮虫咬,得受得住那份苦;冬天寒风肃杀,鸟兽收藏,几乎无物可猎;唯有秋天,不冷不热,皓月当空,夜虫唧唧,最适合打猎。

三两人同行,扛一支猎枪,山禽野兽尽收囊中,凯旋而归,心情欢畅。

他们打猎,要么沿着山脊一路寻找,要么躲在山脚下的庄稼地里等待。听见响动,就用手电筒一照,找到了,瞄准,然后啪的一枪,猎物应声而倒。

自从两位老人去世,每次打了野味回来,余良民都要亲自下厨。宰杀清洗的事,都不是高六妹能做的,她也不爱吃这些东西。

一天夜里,余良民和余超群一起去打猎,收获颇丰,他分到了一只兔子和一只野鸡。

第二天早上,他起得挺早,准备宰杀、洗涤和烹饪野兔和野鸡,做成早饭菜,大饱口福。像往常一样,他睡眼惺忪,打开大门,一脚踏出去,忽然瞥见地上有个东西,吓了一大跳,赶紧把脚收回来!他低头一看,原来,在他家门口放着一个包裹。他定睛细看,显而易见,里面是个婴儿,皱着眉头,扭动着身子,发出哼哼唧唧的声音,似乎感觉很不舒服。

余良民惊慌失措,大声叫道:“高六妹,高六妹,快起来!”

高六妹惊醒,一骨碌爬起来,趿着拖鞋,披着外服,慌慌张张地跑出房间,急急地问道:“怎么啦?怎么啦?”

余良民回过头,往外指了指,惊魂未定,说话都不利索:“有、有人丢了个孩子在我、我家门口!”

高六妹快步走到大门口,一看,真的是个小婴儿!她也吓一大跳!她一只手抱不了孩子,就叫余良民把孩子抱起来,余良民不敢。

高六妹急中生智,说:“我去叫二婶过来,问问她,怎么办!”

余良民也觉得只能这样了,点点头,同意了。

大清早的,二婶刚起床,就听见高六妹慌里慌张地跑过来喊她,以为他们夫妻俩又吵架了。正要询问,得知是有人在她家门口放了个小毛孩,也十分好奇,立即跟着过来了。

三人齐刷刷地站在门口看着地上的小孩。小孩很乖巧,不哭不闹,小小的脸蛋红扑扑的,眉头皱着,小嘴嘟着,饱满的小脑袋两边扭动着,仿佛很不舒服或者很不满意。谁看了都会动恻隐之心。他们猜想着,肯定又是谁家超生了,才会出此下策。

二婶弯腰抱起小孩,打开包裹一看,的确是个女孩。她看起来五官端正,四肢健全,身体结实,似乎健康正常;还有一个红包和两袋奶粉;余良民打开红包,里面装着两百块钱和孩子的生辰八字。余良民根据生辰八字仔细推算,孩子已经满月了。

虽然这是个“万元户”都有点过时的时代,两百块钱也是很不少的,几乎相当于一个山村教师近半年的工资呢,奶粉更不常见,可见那人家经济条件不错,出手很阔绰。

二婶啧啧称奇,说:“这是菩萨保佑你们,孩子送到你们家门口,从此以后,你们就是她的再生父母了。”

余良民和高六妹咧嘴傻笑着,赶紧点头,一时心里既高兴又忐忑,腼腆地红了脸。

二婶吩咐高六妹去烧开水泡奶粉,又吩咐余良民去余良君家,把他家孩子的摇篮、被褥和旧衣服什么的拿过来用。

余良民连奔带跑地去了。余良君夫妇听说他捡到一个孩子,十分好奇,热心肠地翻箱倒柜,一时能找到的孩子的旧衣服和被褥毛毯,统统放进摇篮里,一起搬了过来。

二婶一边给孩子喂奶粉,一边指导说:“两袋奶粉喝完了,两百钱用完了,买不起奶粉的话,就熬浓汁的米汤,里面放点糖。六七个月的时候,可以让她吃稀粥;到一周岁,就可以和大人一块吃饭了。”

余良民和高六妹懵懵懂懂,洗耳恭听,连连点头。

二婶走后,他们就得自己照顾孩子了。这会儿,孩子喝饱了,在摇篮里睡得很香,扑哧、扑哧的呼吸声清晰可闻。高六妹小心翼翼地坐在一旁,不敢离开半步。

一整天,夫妻二人如坠云里雾里,又高兴又发愁,不知道如何把孩子养好。

孩子一哭,他们就以为孩子饿了,立即冲米粉。米粉冲好了,又不知道该怎么喂孩子,围着摇篮团团转,正好三婶过来看情况,帮他们喂了。

这以后,婶娘们说什么,他们就听什么,一切照办。过了一段时间,经过磨合和摸索,他们才慢慢找到了北,松了口气。同时,又倍感压力。

人到中年,家里忽然多了个小毛孩,哭声时起,夫妻二人手忙脚乱,一天到晚都没得歇息,很累。不过,事情多了,家里也多了生气,多了热闹;整天围着孩子团团转,视同己出,视若珍宝,有了生活的中心。从前在生活中难以协调的两个人,总算找到了共同的奋斗目标。

满眼都是孩子,也就不在意对方怎么样了,鸡毛蒜皮的矛盾减少,生活翻开了新的篇章。

大约过了一个月,余良民起了个大早,去县城买奶粉,顺便去舅舅家报喜。

社会开放整十年,县城变化很大,形形色色的商店,有国营的,有民办的,各放异彩,相得益彰。街道上,又是霓虹灯,又是高音喇叭,吵吵嚷嚷,热闹非凡。

余良民直奔百货大楼,这是县城里最大的百货商店。里面有家私人食品店,品种齐全,特别红火。据店员介绍,当时亨氏儿童米粉很流行,他买了几袋,还顺便买了两袋黑牛奶粉。然后,他就去舅舅家报喜,顺便在那里吃午饭。

余良民来到公安局家属大院,这里曾经挤着一排排的小院落,很破旧。现在房屋改建了,院子大了,宽敞了,家里还增加了卫生设备。有的人家甚至住进了新建的高楼大厦。

余良民七拐八拐,走到一排房子的第三家,院门洞开,家里有人,这就是他舅舅家。

他对舅舅家是很熟悉的,不论如何,每年过春节,他都要来舅舅家拜年,这是风俗习惯。所以,尽管他不怎么来县城了,每年至少要来一次。

为了解决孩子就业问题,八十年代初,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舅舅和舅妈早早地就退休了,老大老二接替。老大顶替父亲,进了公安系统;老二顶替母亲,进了学校,当起了小学教师;老三招工了;老四干个体。四个孩子都已经成家立业,结婚生子,一切顺利。

舅舅舅妈双双退休后,一起在家烧烧饭,带带孙子,锻炼、锻炼身体,日子过得很舒心。

余良民走进院门,叫了声“舅舅”“舅母娘”。

舅舅、舅妈在屋内闻声,热情地迎出来他们。当然要问他今天怎么进城了。

余良民一时不知怎么开口说明,站在那里傻笑。

舅舅、舅妈叫他进屋,让座倒茶。

余良民一边就坐,一边磕磕巴巴地说:“有、有人在我家、家门口放了个孩子……”

“哦!”舅舅、舅妈应了一声,高兴之情溢于言表。

“女孩吧?”舅妈问道。

“是。”余良民答道,“我到城里来买点奶粉、米粉什么的。”

“好!好!”舅舅连连点头。

舅妈说:“养孩子不容易,经常问问几个婶娘,你家堂弟堂弟媳们都很能干,有事找他们帮帮忙。”

余良民连连点头。吃完饭,他就匆匆赶往回赶,唯恐孩子饿着了。

他急匆匆地往车站的方向走,身后有突突突的三轮车追上来。他回头一看,是老家那边的车,就赶紧挥手呼喊。司机也看见他了,停下来,让他上车。余良民麻利地跳上去。

司机一路招揽生意,到车站那里又来了几个人,满座,三轮车满载而归,向西疾驰而去。

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孩子满百日了。按照习俗,余良民在家里为女儿办百日宴。因为高六妹手不方便,办不了宴席,几个堂弟媳亲自下厨,代劳操办,厨房里忙得热火朝天。二婶、三婶、四婶都来了,两个姐姐也来了,高六妹的娘家人也来了,将两张桌子拼在一起才坐下所有人,尽管都是女客,同样少不了觥筹交错,吃着喝着,谈笑风生。

余良民和高六妹总算好好地风光了一回,打心眼里高兴!

亲朋好友来了,自然要围着他们的宝贝女儿评头品足一番。三个多月的孩子长开了,小脸蛋鼓鼓的,像个熟透的大苹果,面色红润,皮肤白净,眉清目秀,眼睛清澈亮丽,忽闪忽闪的,格外清纯可爱,谁见了都会喜欢的。大家啧啧称奇,直夸漂亮,都说余良民和高六妹有福气,心里免不了犯嘀咕:“这是谁家的孩子,这么漂亮,怎么舍得?!”

余良民意外得女,当了父亲,倍感骄傲,给宝贝女儿起了个独树一帜的名字,叫“香农”。

过了百日,他去村里给孩子上户口,顺便在村卫生院给她做了个简单体检,一切正常。

孩子长到一两岁,就能跟着大人到处跑了。农闲时,余良民出去串门或闲逛,屁股后面就多了一个小尾巴。这时,余良民不再手拿收音机,边走边听,而是又回到从前的样子,口袋里兜着点瓜子或花生之类,他在前面边走边剥壳,孩子跟在后面,边走边吃,一老一少,一高一矮,其乐融融,悠然自得,一起享受着朴实无华的农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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