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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似水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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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爱人周中凌晨打烊,客人和服务生都离开后,酒吧里只留着吧台区域的吊灯。

宇宙爱人里的装潢在梁仲曦接手后轻微调了几处,现在是以原木调为主,吧台后一个巨大的落地玻璃红木酒柜,酒柜里摆着琳琅满目的酒,昏暗灯光将人的残影倒在玻璃上。

吧里放着的刚好是陈奕迅的《岁月如歌》。想来七喜今晚放的就是陈奕迅的歌单。

“也许一生太短,陪着你。”

一个晚上梁仲曦都几乎没怎么讲话,只是不停地喝着酒,几杯落喉,觉得有些透不过气,松开了衬衫几颗纽扣,能见到脖子上戴着的一条细银链子反着光。

七喜看到他杯中已空,又给他做了一杯,二安士龙舌兰做基酒,兑上蓝柑力娇和柠檬汁,最后在酒面放上一角青柠。

“今晚给你做的最后一杯了,”七喜将还带着一层迷离薄雾的高脚跟酒杯送到梁仲曦手边,“岁月如歌,送你的。”

梁仲曦将戒指放在台面,接过酒杯,微举起向前示意,说:"谢了。"

七喜煞有介事地睨了他一眼,手指在戒指旁边点了点,问:"那个人就是上周将药落在我们这里的那位陈先生吧?"

"陈彦琛,"梁仲曦放下酒杯,"他叫陈彦琛。"

七喜觑着梁仲曦,意味深长地抿嘴微笑,拿起戒指又托起梁仲曦的手,将戒指安然无恙地送到他手心上,还贴心地合上他的手掌。

七喜说:"收好吧,戒指可不像药瓶,丢了可就不那么好找了。梁老板啊,人生很无常的,明天和意外你永远不知道哪个先来,既然人就在眼前了,你还在犹豫什么?"

梁仲曦知道七喜在说什么。

七喜和他之前的男朋友在一起十年了,去年的时候原本已经计划好,打算去欧洲旅游,顺便把婚也一并结了。

结果人算不如天算,就在出发的前一天晚上,他们家里忽然遭逢入室抢劫。

他男朋友在跟三名匪徒搏斗的时候,身中十二刀,刀刀致命,他的男朋友当时才二十五岁,是被活生生地用刀捅死的。

听说家里的血清理了很久,都还残留着印记。

出事的时候,七喜正在宇宙爱人。

那晚七喜本不用回来的,只是忽然想起自己要远行一段时间,还是回去交代一声吧。

如果那晚七喜没有选择回宇宙爱人,而是选择早早就回家跟他男朋友一起收拾行李,或许很多事情就会不同了。

那晚是梁仲曦将七喜送到医院的,七喜去到医院的时候,人已经盖上白布了。

七喜至今都还带着那枚结婚戒指。

梁仲曦喝了一口酒,没有说话。

七喜轻轻摇头笑了笑,倚在背后柜子上,说:"你这个人啊,什么都好,样样完美,就是有一个什么都不爱说的毛病,自己的想法不说,想问的问题不问,你这样,无论放着是谁跟你相处,都得很辛苦。"

最后一句话,戳中要害。梁仲曦心中自嘲,是不是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当年的陈彦琛才会患上情绪病。

七喜一下子坐到高脚凳上,双手环抱在胸前,感慨道:“人真的是很奇怪,你说是不是。那些不能说话的人,就算打着手势,都要千方百计地想要告诉别人自己的想法和需求,可是我们这些能说话的人呢,却非得把话藏在心里。”

梁仲曦心道,可是如果有些话说出来,只会徒增对方烦恼呢。

七喜乜了他一眼:“可是梁老板,你不说,别人不会知道你在想什么,你不问,也不会知道别人在想什么,与其在这里内耗,还不如去问问清楚,有什么误会,说清楚,有什么问题,就问清楚。人一辈子很短的,浪费在什么地方都好,可别浪费在跟自己耗脾气上。”

梁仲曦垂眸,喃喃自语:“不是耗脾气...六年了...我什么都不知道...”

直到梁仲曦把杯里的酒都喝光了,七喜把酒杯收走,一边洗一边说:“行啦,你快回去吧,这里我收拾就好了,好好想想我刚才说的话吧。”

梁仲曦离开的时候,七喜还说了些话。

"方其义跟汤明孝的事,你都听说了吧,他们俩人的那些事,才叫不可抗力和无能为力。有些事,不需要发生在自己身上才叫刻骨铭心的。"

梁仲曦喝了酒没有开车回家,叫了一辆车坐在后排,汽车行驶的时候,他一直望着窗外的夜色。

这么多年了,他早就习惯了去哪里都自己开车,做什么事情都亲力亲为,之前他也不曾觉得,今晚喝多了几杯,才忽然通透,自己的这些所谓的一切都要把握在自己手里,其实都是在报复年少时候最痛恨的无能为力。

窗外的商铺飞驰而过,里面都已经打烊了,却还留着灯光,照亮了那些半夜才能回家的人的路。

梁仲曦看得有些眼花缭乱,模模糊糊地竟好像看到了曾经在纽约街头一同散步的两个人的身影。

以前在布鲁克林的许多个夜晚,他们会一直走到附近公园,坐在公园的长椅上。

陈彦琛会靠着梁仲曦肩膀,梁仲曦也会轻轻将他搂住,看着有人在夜跑,也有人在绿荫草坪上借着月光在踢球。

偶尔有球向着他们飞来,梁仲曦会下意识地将陈彦琛抱着护在自己怀里。

陈彦琛回过神来抬头看着他,对视少顷,梁仲曦会笑着低下头,亲吻他一下。

陈彦琛有笑着问过:“梁仲曦,你就这么喜欢我吗?”

梁仲曦会轻轻将他松开,不回答也不否认,只是抿着嘴上笑意,故作没听见的模样,向四周张望。

陈彦琛会一手扣住的他下颌然后亲上去。

梁仲曦也会笑着反问:“陈彦琛,你就这么喜欢我吗?”

那时候谁也没有得到一个确切的答案,大家都把最肯定的答案放在心里,妄想着若干年后,等自己成为了更好的自己的时候,再重新掏出来,双手送给对方。

那时候他们没有给出的回答,最终都成就那孤寂的月光。

直到车停,幻像也跟着结束。

梁仲曦回到公寓,看到厨房里今天早上专门给陈彦琛煮的一锅粥还剩下一大锅,用过的碗勺都已经放入了洗碗机,就连台面都看得出是清洁过了。

只是药还放在桌面,一动不动。

梁仲曦多少有些意外。六年没见,陈彦琛真的变化太大了。以前在纽约每次自己回到公寓,洗碗池里总是堆积着脏碗,哪会有这般整洁。

从前的陈彦琛就像是一只生人勿近的小流浪狗,逢人就咬,可如今的陈彦琛,好像用尽力气要洗干净身上的污垢,将自己的过去用力掩埋,体体面面地走在行人面前。

只有梁仲曦才看得出来,无论他强装得再体面,他一直都还在流浪。

梁仲曦拿出手机,陈彦琛没有给他发消息,他本想着问一句“感觉好些了吗”,最后还是没有发出去。

他回到房间,想看看体温计知道陈彦琛离开的时候有没有稍微退烧。

他记得体温计放在床头柜第二格,拉开抽屉拿出来看了看,体温计上还是显示39.8度,他将体温计放回去之后,不小心扯开了床头柜的第一格。

那个开着口的紫色杜蕾斯盒子正安安静静地躺在柜桶里,还有旁边一张小卡片。

梁仲曦的手顿了顿,迟疑地将抽屉拉开,脑子里飞快地闪过一些念头,他骤然顿坐在床边,啼笑皆非地盯着那个紫色盒子,好像一下子就明白了。

“陈彦琛你是不是蠢...”

梁仲曦拿出手机点开了陈彦琛的对话框,给他发了条消息:睡了吗?

没有回复。

第二天一大早他就给梁太太发了条消息:周五下午我跟你一起去云姨家吧。

陈彦琛在家里浑浑噩噩地歇了两天,凑着沈姨一碗又一碗的滋补靓汤才算是把时差跟发烧一次过缓过来。

周五难得终于没有五点准时清醒,一觉睡到了中午,醒来的时候在被子里懒一会儿,门外就传来敲门声。

乐倚云轻声:“彦琛,还没醒吗?”

陈彦琛揉着眼睛:“醒了,怎么了?”

乐倚云:“你有个朋友在院子里等你好一会儿了。”

陈彦琛睡意一扫,他拿起手机一看,就看到杜嘉黎六七八条消息轰炸。

下楼开门,还没看清楚杜嘉黎人影,先被那牛油果似的玛莎亮瞎了眼。

陈彦琛看着这辆车有些心塞:“不是让你来接我开别的车吗...”

杜嘉黎见着他赶紧迎上来,拉长嘴脸:“大少爷,你这可终于醒了。你别那么捡饮择食了,奔利在你回来之前入厂了,不然早把我的小宝贝牵出来给你瞅瞅了。”

不等陈彦琛说什么,杜嘉黎就拎着两个精美的礼品袋往他面前一怼。陈彦琛一头雾水:“你干嘛?”

杜嘉黎还怪他大惊小怪:“中秋嘛,给伯母送礼来了呗。”

陈彦琛从小到大几乎没有朋友,乐倚云没见过杜嘉黎,惊喜之中还是惊比较多。

这时见着杜嘉黎笑眯眯地将礼物送上,一张帅气的脸还带着灿烂且不太聪明的笑容,她自然也欢喜。

乐倚云十分不好意思接过礼品袋,一边望着陈彦琛,一边要请杜嘉黎到里头喝茶。

陈彦琛一手扯着杜嘉黎往外走,指了指礼品袋上的千禧食品集团的logo,跟乐倚云说:“他自家公司,他这是在自己家打广告,不用客气。”

乐倚云:“......”

陈彦琛没戴眼镜,眯着眼没好气盯着他:“你一大早到底干嘛...”

杜嘉黎勾着陈彦琛脖子,鄙夷说:“回来这么久了天天窝在家里不闷吗你?今晚给你介绍些朋友呗!”

陈彦琛将这长臂猿的长臂拎下来:“我自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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