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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章 千户湾血雨坠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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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警车呼啸而过,带起水泥地坑里的泥水,齐齐飞溅到刚踏到地面的一双鞋上。

周与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鞋,顺手关上车门,抬眼扫了远处的哨塔,狐疑道:“今天怎么这么多警车?”

另一头下车的刀疤忍不住地蹙眉,企图糊弄过去,“还能有什么,估计哪儿又掐起来了呗,又不是什么稀罕事。”

小城里的寻衅滋事确实不算什么稀罕事,只是这漫天的警笛声吵得他心慌意乱。一想到自己最近确实神经衰弱,周与便不禁怀疑这是自己的多心,也就没说话,只是余光时不时追着呼啸而过的警车。

“你要是真拿不定主意,照我说,不如回去得了,你这算是私闯民宅。”刀疤又开始在一旁吹风。

他这一劝,周与的心就回到了今天应该干的事情上了,他扫了扫自己被打湿的头发,没再别扭磨叽,迈步朝着小巷走去。

李良俭平时不与人往来,即使租巷子里的房子也是最靠里的一间。瞧着门口那株绿意盎然的藤萝在雨中缓慢摇曳,雨滴垂落,周与心里便蔓延出一股强烈的厌恶情绪。

“砰砰砰”,几声敲门声响,没人应,一个扫地大爷拎着扫把幽幽来了一句“李老师一早就出门了,还没着家”,见此情况,两人视线相触,彼此心里就有了数。

对于撬人门锁这件事,刀疤算不上轻车熟路,但一双手也足够灵巧。还没等周与晃神,铝门便吱呀呀开了一条缝。

两人一前一后摸了进去,不同于屋外的湿润,屋子里干燥闷热,鸟笼大的地方,走两步就觉得身上蒸出了汗。

刀疤一进屋便开始四处翻找了起来,周与却迟迟没有动静。

像李良俭这种人,能在他补课的廉租房里找到有价值的证据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他也从未指望能在他的窝点里翻找出任何证据。

相比那些清晰可见的证据,周与更期望的是看到这样的人究竟是以什么样的状态生活着的。

数十年的隐忍不发,伏小做低,总有一些蛛丝马迹能暴露出他的野心、他的欲望。

小屋里最显眼的是一张很长的课桌,对着课桌的墙上挂着一张小黑板,黑板槽里的粉笔灰已经被湿气浸成糊状,上面残余的是一些数学公式,条例得当,似乎在昭示着这位老师的耐心与渊博的学识。

周与忍着心中的怒火,将视线从课桌上移开,向里走去。

最里面是一张单人书桌和一张小床。书桌很干净,上面甚至很细心地铺了桌布,几本半新不旧的书堆在一起,很快,书桌上的一个东西吸引了周与的视线。

一张相片。

“这是谁?”一旁翻找无果的刀疤走过来,探头问了一句。

上面是一个剪着寸头的小男孩,看个头也就六七岁的模样,手里拿着一串糖葫芦,神态羞怯地望着镜头的方向,脸上带着内敛而幸福的微笑,额头的位置上有一道指甲盖大小的月牙状的疤。

“李良俭的孙子?不对,这相片看着有年头了,这岁数,说是他儿子还差不多。”刀疤瞎猜着。

周与对李良俭了解地不算多。只知道李良俭年近四十才调过来R城教书,孤身一人过了十来年。关于过去,也曾有传言说他其实有过一个老婆,但是老婆过世了,说他这人是因为顾念旧情所以才一直久久没成家。可是关于孩子,确实是一点八卦的苗头都没有,学校里不少人对此深感惋惜,觉得这种对学生们很关爱的长辈没个后辈很是可惜。

周与拿起相框,将相片纸抽出来翻来覆去看了一遍,除了右下角有日期显示外,没有任何异常之处。

可偏是这样,周与反倒嗅到了一丝异常。

一张拍摄于21年前的照片,如果照片上的人对李良俭没有任何特殊意义,又怎么可能一直保存完好呢?甚至不敢摆在家里,而是摆在补课的廉租房里,实在是古怪至极。

正当周与深思之际,刀疤的一句低声咒骂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这都什么玩意儿?真是恶心,这死老头!”

周与闻声望去,顺势将那张可疑的相片收进口袋。

刀疤翻出了一个藏在床底下的密码箱,拎着分量不重。对刀疤而言,密码是不可能耐心解开的,老虎钳上手,箱子直接被撬开。箱子里头很空,放的也不是什么断手断脚之类的触目惊心的东西,只是一些衣服玩具发夹,粉的蓝的,应有尽有。

“死变态,难道是有女装癖?”刀疤站起了身,见周与要伸手去碰,立马挡住周与的动作,嫌恶地说,“都说了这人是个变态,你还碰?”

周与却蹲下身,他捡起其中一件粉色的连衣裙,淡声道:“尺码不对,这不是给他自己穿的。”

听到周与这番话,刀疤也忍下了心头厌恶,细细瞧了一番。

连衣裙一拎起来就能瞧出来,那么点大的衣服绝不是一个成年人能塞得进去的,除非是身量十分瘦小的孩子。

孩子……

刀疤心跳漏了一拍,他迟疑地开口:“你不会是觉得他是恋……”剩下几个字他没敢说出来,因为过于惊悚。

因为梁也,刀疤对周与要查的事情也了解了个七七八八,他自然知道程新遥就是那个出卖他们的内鬼,也知道程新遥就是那个和李良俭深度捆绑的人。可在此之前,他所想的无非是这中间这两人之间大概有什么利益交换的好处,从没往这种龌龊的方向想。

刀疤恶心又尴尬,想否定这种可能性,“不对,那小姑娘都十七岁了,不是小孩子了。”可越说他就越心虚,连自己都说服不了。

是,程新遥是十七岁不错,可是她身上却完全没有同龄女生该有的青春活泼,就像是……被装在套子里的人,怯生生,不敢看人。如果非要较真,看神态的话,程新遥也确实算得上是个长大了些的小孩子。

周与捏着衣服的手不断收紧,浑身上下都紧绷起来,因为过于愤怒,所以身体都在无意识地发着抖。

一声闷雷响起,闪电如蛇,骤然照亮室内,刀疤也被吓了一跳,摆着桌子的廉租房忽然间鬼气森森。

“周与,听着!咱们不能再在这儿待着了,这事可大可小,咱们得叫那些条子来查,知道吗?”

见周与不回应,刀疤便蹲下身,扣住周与的肩膀,定定看向他的眼睛,一字一顿道:“听话!我们该走了!”

周与双眼通红,他倔强地想要偏过脸躲开刀疤的手。两人一阵僵持,就在刀疤心头冒火的时候,冷不丁瞧见小屋客厅里的窗帘被风吹得乱飞。他迟钝地想,他们进来的时候时候时候开的窗?

还没等他想通透,就瞧见窗缝中间搭着一个黑黢黢的圆筒枪口。几乎是一瞬间,极闷的一声枪声响起,像极了玻璃球掉在木地板上的声响,刀疤来不及出声提醒,只能下意识反身抱住了周与,将他压在身下。

“咔哒”一声,是子弹再次上膛的声音。铝门被推开,淅淅沥沥的雨声伴随着沉重的脚步声齐齐涌入逼仄狭小的室内。

粗重的呼吸喷薄在颈间,湿热的液体粘黏在身上,周与立刻反应过来刀疤受了枪伤。

刀疤满头的汗,脸色还不算太过难看,他指了指自己的胳膊,又摇了摇头,示意自己没事。

眼风一带,周与便明白刀疤是想要他抓住视线盲区从厨房那块偷偷爬出去。

进门的人身上带了枪,周与脑子转的很快,此刻也没空上演什么你走我才走的戏码,在刀疤的掩护下,他爬向厨房的方向。

咔哒咔哒,是开关不断按动的声音,可屋子里的灯泡却完全没有反应。

周与屏住呼吸,他抢在那人开灯之前拉断了电闸,整个廉租房陷入黑暗。

额上的汗珠滴到眼睛里,腌得眼睛生疼,那闯进来的人似乎也意识到厨房的方向有动作,便不断向着这边靠近。听着越来越近的脚步声,周与强忍着生理恐惧,开始在厨房里摸索起来。

摸到手,是一截用来钓鱼的鱼线。

几乎是在那人踢开虚掩的房门的时候,周与先一步扑上去,反手勒住那人的脖子,绕到那人身后,勒住了对方的脖子。

一截鱼线,几乎勒进虎口,嵌进皮肉,周与感到钻心的疼。那人不断肘击周与的腰,曾经开过刀的地方十分脆弱,重击之下,周与疼得咬紧了牙关,可即使这样,他也丝毫不敢松手。

最终,窒息之下,那人松了手,身上的枪掉在了水泥地上,周与见状一脚踢开,正好撞到推门而进的刀疤脚边。

“快!”周与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字。

“砰”的一声,刀疤抄起酱料瓶,猛地砸在男人的头上,本就没什么力气挣扎的男人渐渐松开了手,垂软地卸力瘫在了地上。

见状,刀疤捡起枪,立即拉着周与,带着他推门向外走去。

狂风呼啸,倾盆大雨呼啸,刀疤急着拉开车门,手里没忘记捎上那个装满密码箱。一晃神,却见雨中的周与呆若木鸡,满手的血,定定地站着。

刀疤忍不住吼他:“还不快走?!!”

周与转头,不知是汗还是雨水的脸上写满了质疑,一双黑如墨的眸子此刻却无比清明。

“河边发生什么了?”周与迟疑地追问着刀疤,“是他,对吗?是梁也吗?”

见刀疤双唇紧闭,周与连连摇头,气极反笑,不断后退,旋即决绝地转身向河湾的方向走去。

刀疤火从心头起,猛地摔了车门,快步追上周与,拦在他跟前,托着中了枪伤的肩膀搡了周与一把,怒吼道:“周与,你他妈是不是疯了?!你想去送死吗!!!”

“我错了。”周与下意识地呢喃着,“我不该推开他,我不应该让贺博文带他走。我太自以为是了,打着想保护他的名号,实际上,我和那些想安排他人没有任何区别。”

爱应该是付诸全力的保护,曾几何时,他也一直这么以为。在亲眼目睹梁也为了他的事弄得遍体鳞伤后,他为了保护他,不得不假装厌恶他将他推远。可这样的保护最终换来了什么?是梁也反过来“保护他”的做法。当“被保护”的对象变成自己时,周与方才真切地感受到“保护”这两个字下面所代表的不适。

只有弱小而无力的人,才需要保护。无论有没有爱,只要一个人居高临下地想要保护另一个人的时候,就不自觉地矮化了对方。

就像梁淑、贺博文之于梁也,所行之恶事皆冠以“保护”之善名。

什么时候是他和梁也最好的时候呢?应该是他们一起查利他灵的那段时间。那时候,梁也精神状况不佳,他更是口水官司缠身,可那时候他们却都清楚彼此的价值,无论遇上什么都一起商量、一起计划、一起扶持。

无条件地相信对方,无论发生什么也不把对方推开,那才是最好的时候。

“我必须要见他。”周与语气中透着不容否决的坚定,“我要让他知道,他不是一个人。”

刀疤依旧不肯松口,“是,梁也是在那儿,但他已经安排好一切了,你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把自己藏好,你安全了,他做的一切才有意义!阿周,现在不是你耍横的时候!!!”

这一句斥责几乎耗尽了刀疤的力气,肩膀上的疼痛传来。愤怒之余,更多的是无力。正因为他了解周与,所以他清楚自己并不是能劝得住他的人。三年前不是,三年后也不是。在周与心里,总有另一个比他更重要的人,值得这小子不管自己的死活。

“阿周,从前的事怪我,但这一次你就听我的,好吗?以后,无论是蒋闻还是梁也,你想和谁好就和谁好,我保证不会再干涉你的决定。但这一次,你就听我一回,可以吗?你不能出事,我——”

刀疤有些难受,有些话对于他来说实在难以启齿,话到嘴边,也只变成了一句,“阿周,你真的对我很重要,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你出事。”

周与从未见过这样的刀疤,雨水冲刷之下,刀疤耳廓后的纹身愈发清晰。

一个从前几乎没有深思过的可能性忽然在周与脑海中乍现。

那是他头一次在地下搏击俱乐部斩获头彩的时候,刀疤兴奋地请了全场的酒。酒过三巡路过纹身店,当时简笔画纹身还很时髦,有人边开玩笑鼓动着周与应该纹一个小鱼。他对此没有兴趣,刀疤也拍了提出想法的人一耳刮子。后来呢?刀疤提过,他最敏感的地方就是耳朵,不允许任何人碰。

耳后纹身,究竟是是那天晚上的一时兴起?还是一直隐忍不发的宣泄出口?

这个猜想令周与内心惶惶。

刀疤何其聪明,在对上周与视线的一瞬间,他就看出了周与眼神的躲避。

那一瞬间,漫天的雨都化作了尖锐的针刺入他的皮肤。刀疤忽然意识到,眼前的人早已经不是当年那个瘦弱如豆芽菜一般的小孩了。他自以为周全的保护,或许落在他眼里只是密不透风的墙,他自以为隐忍的爱意,或许于他而言只是一种负担和困扰。

“你走吧。”刀疤脸上浮现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

周与深深看了刀疤一眼,攥紧了拳。他知道自己在面临一个选择,而这个选择的结果一定会伤人。

“我必须去见他。”周与抿唇,丢下刀疤和他的车,旋即转身离去。

与狂风骤雨逆行是一件费力的事,走着走着,周与觉得自己的脑子和身体越来越重,可即便如此,他脑海中也只剩下一个念头——往前走。

梁也就在前面。

“上来!”

本以为离去的汽车此刻开到身旁,驾驶座上的刀疤眼圈还是红的,他推开了副驾驶座的车门,骂道:“别这么看我,上赶着还硬凑上来也不是第一回了,我他妈早就已经不要脸了。”

周与听出路海话里的故作轻松,也明白路海的去而复返是给两人之间的关系一个台阶。现在,就看他愿不愿意顺着这个台阶走下来了。

看着路海扣紧方向盘的手,周与忽然意识到自己活着的这些年并不凄惨,他被很多人爱着,真挚地、不求回报地爱着。

周与伸出手,搭上了刀疤递来的坚实手掌,跃上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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