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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鲜花城堡(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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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彻斯摇摇头,他难受地阖上双眸,退开两步,又睁眼,疲惫地冲温德尔笑了一下,“部长,这种感情上的事情,难道你也能拿出什么足以说服所有人的‘证据’吗?”

温德尔笑了。

他掏出一张符咒。

“录音符咒?”壬许讶异道。

“你会相信人类的话吗?维彻斯。”温德尔笑道。

“我可以暂时相信一下你。”维彻斯无力道。

温德尔将符咒点燃。

“是否能作为证据,要问您的心,先生。”他笑道,“原谅我不守承诺给壬许录了音,不过现在或许能派上用场。”

“维彻斯,你要不要听一听,你们的故事?”

十五年前。

那天,壬许和他的哥哥大吵了一架。

这是他们叛逃出赫尔南多家族的第七年。

鏖兵之战大捷后,这两位被家族追捕的小少爷,便加入了赏金猎人联盟,并凭借强大的召唤术和魂斗术的组合拿下联盟的首领位子。

魔法师们普遍认为,召唤师和魂斗师天生就是最好的组合,不在于魔法师本身的能力。

就像当年的温德尔和奈文特一样,壬许和壬赫,被所有慕强的魔法师仰慕又嫉妒着。

壬赫的性格向来十分恶劣,即使心中疼爱弟弟,但壬许的眼泪,壬许时常的思乡,壬许和他父亲相似的相貌,无一不在提醒壬赫对赫尔南多家族的厌烦,无一不在催生着壬赫对弟弟的轻蔑。

兄弟俩常因为一些琐事争吵,以至于矛盾激化,娇贵的小少爷赌气离开联盟。

他不是空手走的。

为了证明自己,他随机在高额赏金的名录上接了一单。

悬赏金额越高,难度越大,这个却是例外。

【目标:维彻斯(血族)】

【赏金:5000000000$】

壬许带着悬赏单,踏上了前往那座巍峨城堡的路。

那座城堡第一次呈现在他的面前时,壬许震惊于它的伟岸。后来他得知,那是维莫花费了二十余年的时间为他的弟弟打造的家,选用了最好的石料和最昂贵的玻璃,细致到每一件家具都恨不得用金丝来制作。

壬许将自己弄得全身是血,倒在蔽日林的边陲,被出行巡逻的胡桃二捡了回去。

和许多假扮血奴的猎人一样,他在血液中大量注射了能让血族上瘾的迷幻剂,并用隐藏符咒蒙混过蝙蝠管家的检查,成为血奴笼子里的最佳血源。

第一次见到自己的目标,是在幽深的地下室里。

作为新选上的血奴,他被暂时关押在牢笼中等待主人的召见,那里阴暗潮湿,没有一点光亮,周围发霉的味道充斥着他的鼻腔,这令从小娇生惯养的壬许难受又紧张。

他听说过吸血鬼虐待血奴的手段,刑具,绳索,毒药。即使做好了心里建设,发自内心深处的恐惧依旧影响了他,他打算弄开那个巨大的金丝笼。

直到一个声音的出现。

【我说过,不要将血奴放在那样的地方。】

【他还没有完全合格,先生。】

【可他还是个小朋友,他会喜欢我给他准备的三明治吗?】

一只冰凉的手,为他解开束缚,将他拉出那漆黑的噩梦,并且端给他一块热乎乎的三明治。

那个好看的吸血鬼带着笑容,琉璃般的眸子和苍白的皮肤,就这样印在了年少时壬许的眸子里。

【我要怎么称呼你?】

【他们都叫什么名字?】

【你也想拥有新名字吗,美丽的小家伙?】

于是他有了新的名字——花十二。

喜欢鲜花,排行第七,名为十二。

后来在那间客房里,温德尔部长告诉他。

【十二,是一种代称,爱人,恋人,宝贝,都是十二画。】

【自己想想吧,小傻瓜。】

那时候,悠扬的钢琴曲,美味的饭菜,鲜血从血管中溜走时的酥麻微痛,主人的宠爱,幽默的大蝙蝠,可爱的小血奴,慢慢占据了这位被称作“银弓死神”的杀手的心脏。

出身赫尔南多家族,壬许其实懂得音乐和红酒,也懂得希罗多德和阿芙洛狄特,他拥有少爷的高贵优雅,足以称傲的俊美容颜,也是优异且强大的召唤师。

但在城堡中,在那大片的桔梗花中,他将自己变成了一个傻子。

他臣服于维彻斯的温柔。

不同于壬赫逐渐像猎人一样粗野,壬许将自己的涵养和骄矜换成了懵懂和呆傻,他宁肯自己就这样,傻子一样爱那个会温柔地跟他说话的吸血鬼。

装傻装久了,连自己都骗过。

【你怎样定义喜欢,花十二?】

【我见到你的时候,呼吸会有点不畅。】

这位从来没什么责任心的小家伙,把自己接下的唾手可得的任务,抛到了九霄云外。

【今天的天气很好,先生,你好可爱。】

【你从来都不吝夸奖别人吗?还是仅仅对我。】

后来,他发觉维彻斯其实和所有人眼中那个高贵骄矜的血族艺术家不一样。

那只吸血鬼,其实很是孤独,也很是可怜。

他总是冷冷淡淡的,按时坐在钢琴房中,有时抄写曲谱,有时抚摸一具烧得漆黑的钢琴骨架,微微叹息。

他用高脚杯服用血液时,总在怜惜血奴手臂上的针孔。

他的衣服上总有熏香的气息,让人难免沉醉于那种清冷的味道,类似于檀木,又好像果酒。

后来他们有了超脱血奴和主人的感情,当他将维彻斯抱到床上时,维彻斯惊慌中带着羞涩的神情让这位小少爷兴奋不已,他尽量小心翼翼,以防弄疼他的吸血鬼。

小吸血鬼被欺负地哭泣的时候,壬许会将手指咬破,将鲜血送入他口中,维彻斯呜咽着抱住他的手吮吸,黑亮的眸中仿若有星辰。

壬许的脖颈处,胸前,手臂内测,都留下血族獠牙的痕迹,那是他们爱意的象征。

【花十二,我把灵魂献给你,你会放弃自己的信仰吗?】

【我没有信仰,非要有,可能是吸血鬼做的三明治。】

但这种兴奋又羞涩的日子持续了一段时间后,维彻斯仿佛突然醒悟了自己的行为。

维彻斯扭捏着不愿再多跟壬许说话,好像跟他忽然不再相熟,成了连招呼都不愿意打的陌生人。

小吸血鬼每次见到他,都会脸通红地装作不认识,快步走到一边,即使两人夜晚躺在同一口大棺材中,白天也很少交流。

【为什么总是不理我?】

【我讨厌你了,花十二。】

壬许只好小心地哄,直到维彻斯再次钻进他怀中。

这种奇怪又隐秘的关系一直持续到三年前,维莫的造访。

维莫见过壬许.赫尔南多的画像,他的分化能力是透视,轻易看穿了花十二的易容,识破了他的身份。

【你最好听从我的警告,愚蠢的赏金猎人,没有人能伤害我的弟弟。】

【我可以放弃我的魔法技能,换取和他在一起的机会。】

【蠢货,你血液内的迷幻剂足以让他死亡,你离他越近,他就越危险。】

壬许开始疏远他的吸血鬼。

他不肯和他在同一口棺材里睡觉,不肯让他吸食他的血液,甚至不愿意与他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

他故意狠狠地欺负维彻斯,用下流的话羞辱他,抗拒他亲手做的饭,以达到让维彻斯远离他的目的。

起初,维莫想要杀死壬许,为自己缓解病情,顺带解决这个勾引他弟弟的祸害,但维彻斯对这位“花十二”先生的明显偏爱和回护打消了哥哥的念头,维莫对弟弟的宠溺令他鬼使神差地放过了那位自己送上门来的赏金猎人。

但壬许对维彻斯的冷漠态度还是伤了艺术家的心,他开始将别的血奴带回房间,故意在他们身上留下吻痕,再抱出来刺激壬许。又或者把一部分桔梗花拔掉,换成玫瑰和郁金香。

但壬许没有因为这些举动而激发占有欲,只是羞愧地远离他,因为此时的维彻斯已经受银屑的影响逐渐虚弱,壬许误以为那是迷幻剂的作用。

维彻斯日复一日地重复着这样毫无意义的挣扎,企图将他的花十二变回原来那个又呆又傻,会大口吃着他做的披萨,大声说话大声撒娇的大狗狗。

可壬许只是在这样的拉锯中,产生了“我与其他血奴没什么不同,我只是主人的床伴”的念头。

他们终于渐行渐远。

维彻斯用钢琴曲向壬许一次次示爱,但总会有别的血奴在旁边。壬许会心酸又绝望地听着,品味着,会像被遗失的犬类一样,伏在维彻斯脚边,却并不上前亲热。

两个月前,维彻斯带着他去参加维莫的订婚宴。

壬许在维莫的别墅中偷听到了一个噩耗:维莫假借壬许的名义向壬赫发了求救函,壬赫已经招募猎人决定发起冲突。

【别忘了我们的合作,小猎人。你可以以花十二的身份留在我弟弟身边,但不能对他有半点伤害。】

【你怎么能欺骗我的哥哥?这是挑起种族战争的大事!】

【比起我,壬赫可能才会是罪人,所以你不如先担心担心你自己。】

壬许.赫尔南多在经历了爱情的无望后,彻底陷入了深渊。

挑起战争,这是千古难平的罪过,他的哥哥是一位狂妄的种族主义者,必然会发动大规模冲突,而维莫伪造的那张信函,就是壬赫不可磨灭的罪证。

他必须阻止战争,但不能乞求狠辣的维莫,也不能求助于惩罚措施严厉的指挥部。

更不能让维彻斯伤心。

他试图同壬赫通讯,但在维莫的阻挠下全部失败,他也尝试过破坏维彻斯的晚宴,但即将一百岁的吸血鬼对这场宴会极其重视,他没狠下心出手。

焦头烂额之际,他注意到了一张报纸。

那是最新的《基地日报》,维彻斯偶尔会订阅报纸,看过的报纸自然而然成了血奴们的八卦资料。

《温德尔部长亲自出手处理梵客兹信件案,相关部门期待结果》

温德尔部长,指挥部最高领导人之一,基地守护神。

壬许幼年时见过这位部长,那时温德尔刚刚从试炼场中出世,成为新一代的司卡夫战队总司令官,按传统拜访赫尔南多家族的族长,壬赫和壬许的祖父。

壬许从楼梯上倒挂着,偷看这位年轻的司令官,他形容冷峻,犹如一座冰山,偏偏又生的极其好看,着一身军装,胸前黑金胸章熠熠生辉,他的声音冷淡且威严,即使是面对德高望重的族长,也不改半分。

那是壬许曾经的偶像。

于是小少爷做了一个大胆且算是正确的决定。

他伪造了一张请柬,计划利用温德尔的职责和地位将自己偷渡出城堡,以求见到他的兄长,劝服他停止动作。

这本来是个天衣无缝的计划,毕竟温德尔有足以承担这一切的能力,有帮助向他求助的魔法师的义务,也是维彻斯绝不会伤害的人。

所以壬许天真地嘱咐馒头六说出他的身份以引起温德尔部长的注意,但这位头脑简单的猎人显然不清楚那只老狐狸和他的智商差,以至于他还没见到温德尔时,这位部长大人就推断出了他所有心思。

甚至,在见到温德尔的那一刻,壬许怀疑面前的是不是一个冒牌货,部长大人除了一张俊脸和从前别无二致之外,那骚气冲天活蹦乱跳满嘴哄小孩话的样子和壬许记忆中那位清冷俊美的司令官简直没有半毛钱关系。

【我把他杀了算了,正好我们之间也有点仇。】

[总归他的生命规矩那么长,我想留下点什么。]

录音符咒化为灰烬,散落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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